找到工作就夠了嗎?街友「脫遊」的最後一哩路,需要庇護性就業與社區支持

圖/Mihály Köles @ unsplash

 

文/陳宗仁 桃園安欣關懷協會理事長、鹿野耕食宿負責人

當代漂泊協會 2010 年對於臺北車站遊民做的 140 份問卷調查發現,遊民工作的比例超過 7 成(71.4%),打零工的比例高居首位(68.6%),高達 8 成(82.2%)的遊民每月收入低於 5000 元,而超過 8 成(87.8%)遊民都希望能夠有個遮風避雨的住所,然而,將近 9 成(86.4%)的遊民表示,因為失業或工作不穩定,租不起房子。(參考:七成街友有工作,九成非自願:你真的了解街友嗎?

找到願意提供街友工作的雇主,就夠了嗎?

自從這項非官方的調查報告出爐,姑且不論其報告的正當性,樣本數夠不夠多到足以代表臺灣(或是臺北市)的遊民生態樣貌,我們這些年來,幾乎所有的遊民相關組織與機構,皆不斷的提到:街友都想工作,只是社會體制或結構制度不夠友善;或是整體臺灣經濟景氣實在太差,工作機會飯碗不夠多;加上大學學歷以上年輕人的失業率或待業率都居高不下的此時,哪裡還輪得到各方面就業條件都極差的街友族群呢?

圖/Stephen Di Donato @ unsplash

然而,曾多年在遊民第一線服務工作的我,在當時第一時間聽到這樣的倡議論述時,卻開始感到迷惘,也許真的有高達 7 成的街友都曾經或正在工作,並且多數是非典型工作類型,但是,歷經多年生活/家庭挫敗,而長期落入貧困生活狀態的街友,真的如我們經驗到的,或是看似嚴謹學術問卷調查報告裡所指稱的,都很想工作、很想翻身,但我們的社會並沒有給予友善的工作機會?

我曾經很努力的為這些每天只能靠機構餬口 2 餐,大多數都沒有任何福利津貼,極少比例仰賴數千元微薄身障生活津貼的街友們,四處奔走,找尋大家口中所謂的「友善雇主」,也許倡議團體發揮了一定的效果,還是有些雇主很願意提供職缺給這群貧苦人,只是他們忙於事業,實在沒有力氣找到這群貧苦的失業者在哪裡。這時候,就業媒合的角色就顯得重要許多了。

真正貼合街友需求的工作,在哪裡?

剛開始我很樂觀的以為,只要我努力找出這些友善雇主,問題就可以輕鬆解決。一段時間後,我卻遇到了難關。

當我努力在雇主面前費盡口舌,拍胸補保證,加上好說歹說,終於說服雇主嘗試給街友一些工作機會,並且回到機構很開心的向大家公布職缺消息,也一再說明雇主特別體貼,彈性設計了寬鬆的雇用條件,例如,提供宿舍床位,象徵性的扣減水電費部分費用,或是雇主願意提供低於市場行情的廉價房租等,並且是穩定月薪式的全職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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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卻沒有出現趨之若騖的現象,有人嫌棄工作地離露宿點過遠,必須舟車勞頓,交通問題無法克服,就算有提供住宿,卻也擔心會因此犧牲原本熟悉的公園人際生活圈。也有人提出,對雇主為人不熟悉,對工作內容沒把握可以勝任,對僅單獨一個職缺感到害怕孤軍奮鬥,即便雇主願意預支部分薪水當首月生活費,多數街友還是認為,月薪制的全職工作沒有日領的臨時工作來得彈性,休假日過少,無法機動請假等。

結果,大家卻步不前,街友們還是選擇他們熟悉的打工職種。這種需求與供給面,出現了一個奇特的階差,絕對不是僧多粥少這樣的答案就可以解答清楚的。

在為街友找工作之前,心理建設更為重要

其實並不是街友們愛挑工作,而是他們很清楚,自身的工作能力其實早已無法滿足就業市場的生產力標準,礙於自尊或心理上的防衛機轉,讓他們有口難言,只能選擇轉身逃開。因此,呈現在我們面前的是負面的自我擺爛、自我放棄,或是自我合理狀態,又或是以憤世嫉俗式的說詞抨擊雇主嚴苛的工作標準,尤有甚者,就以一種超脫世俗的自由境界來包裝粉飾自己其實已然落魄的境地。

由以上分析可知,街友並非全然懶惰或不願努力為改善自己生活處境而努力或打拚,此時,最挑戰助人工作的就是街友的心理衛生問題。長時間的流浪生活,非常容易削減人性本能的向上心,加上現行社福部門/民間單位的救濟扶助普及,縝密的提供了遊民基本生活飲食溫飽,使得多數遊民已經產生資源依賴的現象。要讓遊民真正翻轉心態,其實是要從人心的深處努力,挖掘出他們失去做為人與生俱來的向上本性,心理衛生工作者走入街頭,撫慰露宿街友封閉的心靈,這是就業媒合前很重要的準備工作,少了心理衛生這一步,要達到「脫遊」目標何其困難?

圖/bangdoll @ flickr, BY-NC-SA 2.0

專業的心理衛生工作常常遇到一個非常困難的問題,那就是「非志願性個案」,加上遊民這個族群包羅萬象,龐大又複雜的需求間,存在著極大的差異,都讓這項工作舉步維艱、難上加難。多數的遊民工作者視心理衛生工作為畏途,甚至直接把帶有心理衛生問題的遊民個案,歸類為非遊民領域的案主,但是其轉介到精神醫療機構時,卻又被醫療機構評估為露宿的遊民個案,而拒絕或僅短暫收治。

沒有專業的心理衛生工作者持續從事出院後的社區追蹤,這樣短期的治療效果終究是事倍功半,長年下來,露宿者的心理衛生問題就更趨複雜難解了。如果遊民工作者與心理衛生工作者能夠合作並肩,或是遊民工作者也能接受訓練養成專業的心理衛生知識,具備相關的輔導工作技巧或方法,當我們面對露宿遊民,就不會太急切為他們媒合工作職缺,並且樂觀的以為他們可以在 3 個月後累積工作儲蓄,朝向自立脫遊。

庇護性就業、社區支持性就業助街友「脫遊」

現行世界衛生組織(WHO)頒布的「國際健康功能與身心障礙分類系統」(ICF),自 2012 年起對身心障礙者的分類和服務措施有了新的變革。

新制身心障礙者鑑定及需求評估」已經在 2012 年 7 月 11 日上路,ICF 以身體與功能結構的「8 大身心功能障礙類別」替代過去以疾病名稱之分類方式,「身體功能及結構部分」(b,s 碼)仍由醫師來做鑑定;另外增加了「活動參與及環境因素」(d,e 碼)的鑑定;最後再由專業團隊對於身心障礙者進行需求評估。

圖/Christopher Burns @ unsplash

依此鑑定標準,很多露宿的遊民個案極有可能達到身心障礙鑑定等級,或是游移在身心障礙鑑定等級邊緣,故我建議遊民就業輔導資源應朝向如身心障礙者就業轉銜服務的設計思維,成立專屬遊民的庇護性就業機構,或是社區支持性就業來加強深入輔導,投入更多的就業服務資源,來解決遊民族群長年被一般就業市場排擠的現象。

當我們自認窮盡各種努力,卻還是沒有明顯的脫遊效果,遊民過了很多年之後還是遊民,或是遊民們總是拒我們於千里之外,我想,這就表示遊民問題並不是我們想像的如此簡單了。


作者

陳宗仁 

現任桃園安欣關懷協會理事長、鹿野耕食宿社會企業負責人,曾於街友服務團體人安基金會擔任站長達 9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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