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按:
NPOst 在春節期間做了「育幼院的孩子怎麼過年?」專題,討論了育幼院的年節氣氛與大環境的無奈,證實現行育幼院童並不如早期大家所想的是「失親孤兒的集中機構」,而是絕大部分為等待返家的「暫時」受安置孩童。然而,雖然不斷有學者指出應該以家庭式撫養(寄養或收養)取代下下策的機構式管理,但集中管理的育幼院還是不斷增加,為什麼?
臺灣兒少福利中,專責安置與教養的機構從 2006 到 2015 近十年間,大約增加了 35 家,安置、照顧並教育家中發生變故,無力由原生父母親自撫養的兒少。然而機構收容數即使不斷增加,仍追不上需要妥善家外安置的兒少數量,且孩子在健全的家庭中成長,也優於機構式的集中管教。在這兩個前提下,尋求其他家庭式安置,如寄養家庭或收、出養服務,是許多人馬上想到的解套方式。
但從事收出養服務 20 多年的兒童福利聯盟社工處處長白麗芳一語戳破這個陷阱:「送到育幼院的孩子,原生父母絕大部分沒有要收出養啊。」
白麗芳指出,出養就是要原生父母停止親權,「你不能當父母了,政府來當」,這在臺灣民情、法律來說,是不能速戰速決的議題,要嚴肅判斷有沒有「出養必要性」。但是,在兒童保護意識高漲的臺灣,如今只要一出事,就會怪社工沒有留意。「社會輿論壓力太大」,以致第一線社工只要發現兒少安全有疑慮,就會儘快往家外安置(機構、育幼院、寄養家庭)送。但回過頭要輔導、重整家庭的,還是同一群社工人員。
但是,「家庭問題並非一朝一夕可解,努力返家又是漫長的路」,白麗芳無奈嘆氣,如今一個社工手上至少有一百個個案在跑,社工人力明顯不足,又從事如此艱鉅的任務,要重建好原生家庭,讓社福機構放心將孩子送回很困難。結果就變成孩子已經進入安置體系,家庭重整卻遙遙無期,孩子不斷在機構中等待。
換句話說,機構安置與收出養之間的互補,沒有絕對的重疊性,白麗芳提醒,「要有足夠的人力來做家庭重整,才有辦法儘速評估。在反覆評估後若真的確定家長不適任,才能進入司法程序,停止原生父母親權、讓政府接收孩子的監護權,如此出養才算完成。」
然而,現實狀況卻是一直開立新案,社工疲於奔命,卡在重整與評估,等到三、五年後「確認孩子真的回不去時,孩子也大了,收養機會都沒了。」白麗芳指出,重點不在於呼籲大家應該要收養大孩子,因為開始上學以後,再讓孩子離開機構去適應家庭環境更為困難,對孩子與收養家庭來說挑戰都更大,況且「孩子本來就應該更早進入家庭。」
事實上,臺灣這 20 年來對收養小孩的年齡接受度已經拉高。過去都只收養嬰兒,現在三、四歲的孩子也會收養;過去都不告知家世,現在都很坦然溝通。所以與其歸咎孩子長住育幼院是因為「臺灣人不願意收容沒有血緣的孩子」的人性問題,不如先檢討原生家庭重整與評估人力追不上的結構性問題。
白麗芳指出,第一線人員明顯不足的結果就是流動率更高、資歷更淺,更沒有人力來做原生家庭的重整與評估。臺灣社工多半單兵作業,但若能有社會其他體系的支持,「例如訪視吸毒父母或有精神疾病的高風險家庭時,衛政、醫療、警察、司法系統都能進來」,而不單是社工職責,才能有效紓緩現在的難處。否則,即便增加社工,沒有後援,也無法做好兒少保護。
另一方面,寄養家庭則是在機構安置與收出養之外,最接近家庭式照顧的選擇。然而,這種應該是「暫時」安置的選擇,在臺灣現行寄養家庭數量只有一千多家,每家上限寄養 4 人的狀態下,許多孩子一進入寄養家庭,就變成長期的等待。
資深寄養媽媽周媽媽原是社區保母,從事寄養家庭 11 年,帶過 8 名寄養兒,其中 3 名現在還住在家中,最大的女生從一歲來到周家,現在已經是小五的學生了。對周媽媽而言,原本心態是因為孩子「沒有妥善照顧,中繼照顧一下,之後好好回家,也是功德一件」。然而,孩子家長卻一直未能獲評估准許接小孩返家,一晃眼又過了最佳出養階段,而周媽媽與寄養兒也已發展出緊密的依附關係,若是孩子真要回家了,周媽媽與寄養兒也都會不捨。
對現在的寄養家庭來說,一旦需安置的孩子進入,就有可能不是「暫時過渡」,而變成經年累月的陪伴、照顧同一個孩子。陷入寄養家庭少,但孩子無法流動,只好安置在機構;機構數不夠,只好又繼續增加機構的惡性循環。
在白麗芳眼中,「沒辦法迅速判斷要不要拿走原生父母的監護權」是臺灣目前機構收容數居高不下、寄養家庭流動率難以動彈的最主要原因。「回家」是天底下所有人最應該感到安心的行動,但是時間不等人,在「家外安置」的兒少只會越長越大。何處是兒家?還要社會體系更多的支援與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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