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註:依據 World Giving Index 從 2010 年開始的調查,台灣「幫助陌生人」的比例逐年上升,「捐款」則在連續二年減少後、在2014年開始大幅增加,「志願服務」則最近三年都維持約20%。顯示台灣人在不特定情境被動回應陌生人需要相對積極,至於主動提供志願服務則沒有明顯變化。
這份報告源出何處、比較的依據是否可靠、推論是否足夠細膩?如果你也害怕自己無意間斷章取義,一定要看余孟勳在這篇的完整分析。
文 / 余孟勳(臺灣公益責信協會理事長兼創辦人)
最近看到關於全球行善排行的報導,除了有點頭暈、不太確定解讀了什麼內涵:
“台灣今年排名第35,但整體表現比去年進步43%。其中在幫助陌生人方面,排名第40,比去年進步59%。在捐錢給慈善團體方面,排名第29,比去年增加49%,在做志工方面,排名第69,比去年增加20%。”
這裡所稱的「進步比例」是以名次計算、並非實際數值的變動。而這個名次來自11/10甫公佈的「全球慈善指數(World Giving Index 2015)」,由英國慈善研究機構Charity Aid Foundation於2014年委由蓋洛普公司針對全球145個國家進行調查(註1)。詢問受訪者上個月是否曾有「幫助陌生人」、「捐款」及「志願服務」等三方面的善行,據以計算慈善人口佔總人口比例並加以排序。該報告摘要指出:
- 緬甸、美國、紐西蘭是全球行善排名的前三名
- 幫助陌生人的比例在今年上升,參與志工比例則略微下滑
- 男性首次在捐款項目高過女性
- 文化、宗教習俗和破壞性事件,是影響今年行善排名的原因
- 只有5個G20國家,名列全球慈善指數前20名,顯示經濟繁榮和慷慨援助不成正比
經濟繁榮和慷慨助人真的沒關係?
「只有5個G20國家名列全球慈善指數前20名,顯示經濟繁榮和慷慨援助不成正比」(註2)這個說法可能有待商榷。
首先,G20並非皆為「單一國家」,二者無法類比:部份歐洲經濟體在G20被合併為一席「歐盟(European Union)」,包含熱心公益的荷蘭(#7)、愛爾蘭(#9)和挪威(#15)等,因此以G20名單計算慈善國家數量比例顯然失真。其次,G20與慈善指數的衡量尺度不同:G20的經濟繁榮是指總體規模,考量的指標如國民所得GNI總額(註3)而不是平均國民所得;全球慈善指數則是人口相對比例,例如緬甸的行善人口比例92%為全球最高。因此G20是經濟大國,但並非均為高所得經濟體(依世界銀行2014年的標準為平均國民所得大於US$12,735)例如中國及印度,這樣的「經濟繁榮」所獲致的結論可能需要更細膩的解釋。
經濟合作暨發展組織(OECD)的34個會員國名單或許更具意義,因其大多符合二個條件:高所得經濟體及已開發國家(聯合國人類發展指數HDI的極高度發展國家)(註4)。以相同邏輯重新檢視,全球慈善指數前20名有9個是OECD國家,比例將近一半;前35名則有13個OECD國家(37%),假如再計入香港、新加坡及台灣等3個觀察國會員,則共有16個(47%)(註5),與該報告有落差、也無法得到反射性的結論。
倘若直接以所有國家的平均國民所得GNI與慈善指數進行迴歸分析,則發現二者關聯顯著,特別是慈善指數的「捐款」面向(註6)。也就是國家的國民所得愈高、國人捐款比例也較高。
或許最根本的問題是「經濟繁榮」如何定義?想回答的問題是什麼?
如果想明白的是文明進化的同時,被視為高尚節操的慈善行為是否會同樣增長、較發達的國家是否在慈善的表現更為顯著?那麼僅以經濟角度分析不免忽略社會發展的諸多面向。或許可以修改一下:「究竟國家發展程度是否與慈善程度有關?」。以人類發展指數(以下簡稱“HDI”)與全球慈善指數(以下簡稱”WGI”)迴歸分析發現與前述類似的結果:HDI對WGI的解釋能力達顯著水準,且國家發展程度與慈善行為的正向關聯集中表現在「捐款」向度(註7)。
換個角度,將受訪國家區分為「已開發國家(HDI>0.8)」或「非屬已開發國家」,則發現發展程度與慈善行為的關聯各不相同:
- 「幫助陌生人」與發展程度無關。
- 「捐款」與發展程度有關(且均為正向關係,也就是發展程度愈高、捐款比例愈高),在已開發國家較顯著。
- 「志願服務」僅在已開發國家有明顯正向關係。
相關分析當然可以再更嚴謹深入細緻,像是HDI是否為文明發展的良好指標(未納入貧富差距、性別平等、科技發展等觀點)或WGI是否能充份描繪慈善行為,尚有批評和討論的空間。但該報告粗糙的論述方式和過於簡化的結論,容易讓讀者被去脈絡化的扁平陳述誤導,忽略了慈善行為和動因的複雜性。
慈善行為的內涵?
發展程度無法非常充份地解釋慈善程度,那麼是什麼因素造成相對其他國家的差異、或是自身社會跨年度的變動?這份報告提供的答案是「文化、宗教習俗和破壞性事件」。
緬甸近年在這份慈善指數領先全球,被認為主要受到小乘佛教的宗教及文化習慣影響;吉爾吉斯及哈薩克排名前進甚多,穆斯林信仰是關鍵(訪問時間正好是齋戒月後);土庫曼前次在志願服務項目排名全球最高,這次下降甚多被認為與該國2014年取消Subbotnik(每年有一個週六必須強制參與免費勞動服務,是前蘇聯遺留的慣例)有關,且前蘇聯國家的志願服務比例可能因Subbotnik而偏高;伊拉克在幫助陌生人的比例全球最高,有可能是其內涵多元的宗教及部落社群的助人習俗,以及回應它自身動盪不安的社會需求;克羅埃西亞、蒙特內哥羅、塞爾維亞及波士尼亞等國在捐款項目增加甚多,主要為南歐洪水的募捐行為導致。
因此,慈善研究無法只看行為表象、而不去看社會的脈絡及現況,否則就只是脫離現實的數字遊戲。斯土斯民在歴史巨流中主動或被動做的選擇、地緣政治環境的縱橫捭闔,或多元文化的交錯融合等,這些獨一無二的痕跡都必須嵌入其行為模式的詮釋之中。更精確地說,「宗教、文化或破壞性事件」這個說法看似足以說明各國慈善程度差異原因,卻只是語義上的化約,事實上根本無法一概而論且缺乏比較性。例如同樣是佛教國家,泰國或不丹為何與緬甸排名差距甚大?Subbotnik對各個前蘇聯國家的影響程度為何不同?伊拉克的文化或部族在大國代理戰爭之後還剩下什麼內涵?更不說難以預測的天災人禍為這份評比增添不確定的波動。
此外,該報告提到緬甸人雖然樂善好施,但相對地仍有穆斯林少數族裔羅興亞難民問題,並特別說明這份報告「只針對慈善行為,不處理更複雜的社會議題」(註8)。絃外之音是:慈善程度高的國家不都等於烏托邦而有各自的面貌,這是好的提醒。例如慈善指數前35名的國家中,美國、馬來西亞和香港等都面對嚴峻的所得不平等現況(註9)(如下圖),而所得不平等正是近年來國際間關注的社會問題根源,因此這些國度的社會現況呈現極大反差,這也是感恩讚嘆這些國家樂善好施外所需了解的事實,以避免關心或行動僅止於具體可見的善,卻忽略相生的結構性的惡。
羅興亞難民因為群體容易辨識、受迫害明確且容易歸因,所以成為這份報告指涉的對象。但如以相同標準,美國因為地緣政治角力而造成的巴勒斯坦和中東問題,甚至在後冷戰時期以伊斯蘭國家取代蘇聯以維持正義對抗邪惡的二元對立劇情,又應該怎麼疊加在它全球第二的慈善形象之上?「幫助陌生人」也包括難民或不同信仰的人群嗎,巴黎恐怖攻擊後各國的答案都還一樣嗎?或者慈善只是同溫層的相互取暖或增強,無助於解決更廣大社群或全人類面臨的困境?而伊斯蘭國家如馬來西亞、伊朗、伊拉克慈善程度都相當優異,這與媒體塑造的恐怖份子城邦似乎有所矛盾?恐怖主義同時折射的面向,是這些所謂「慈善行為」當中自我感覺良好的虛矯、非我族類其心必異的狹獈,以及難以撼動政治經濟社會現實的蒼白無力。
台灣慈善人口比例增加?
暫不看國際排名而只觀照自身,台灣在「幫助陌生人」的比例從2010年逐年上升,「捐款」則在連續二年減少後大幅增加,「志願服務」則近三年都維持約20%。顯示台灣人在不特定情境被動回應陌生人需要相對積極,至於主動提供志願服務則沒有明顯變化,這與晚近的研究若合符節(註10):
「與中國、南韓及日本比較,台灣民眾社團參與的比例特別低,但日常生活每天接觸的社會資源量多,且異質性的個人社會資本特別豐富;民眾對政府特別地覺得無力影響政府的作為,故對政治極度地沒興趣,也對政府各類制度代理人信任度特別低;但卻對社會與鄰里有高度關懷且願意為社會付出。」
捐款可能受到2011年東日本大地震及2014年高雄氣爆案影響,分別出現二個高峰(本文圖表顯示的年度為資料公佈的年度,實際為前一年度資料。東日本大地震台灣捐款約新台幣68億元,金額為全球第一且高於其他所有國家總和;高雄氣爆則約新台幣45億元)。另外,2014年3月發生的反服貿學運,除了運動現場的大量捐輸,是否因此激發公眾參與公共議題而產生「自己的國家自己救」的脈絡轉折,則需要更多的研究與觀察。同時,2014年高雄氣爆衍生的紅十字會爭議、以及2015年初慈濟遭遇前所未見的財務透明質疑風波,甚至網路技術成熟後對社會所造成的影響,會不會直接顯示在未來的慈善參與比例上,也很值得後續關注。
而在這樣的社會人文底蘊之下,可以思考的是:慈善行為的增長是否等同於公共領域的擴張?公益組織除了忙著討論business model,如何承接這些資源和能量?是否能將利害相關人從被動誘發關注較易有成效的議題或情感的訴求,轉為主動參與結構性的改變?
重點是理解,而不是比較
雖然這份年度報告提供了難得的國際統計和視野,但關於經濟繁榮與慷慨助人的關聯,以及羅興亞難民問題等,這種「by the way」的粗疏筆法不如不提,反而成為以「指數」裁切社會脈絡的具體呈現。如果不是做為理解自身,或更加活潑的、文化間對位理解的起點,那麼這份報告認為影響排名的主因「文化、宗教習俗和破壞性事件」,恰恰成為反諷:這個指數解讀相當困難,卻被拿來排序並解讀各國的差異。於是所有國家都成為無臉男,在電車上反覆玩著大風吹的遊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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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註:
- 該報告自2010年起每年公佈。此次受訪國家約佔全球總人口的96%,抽樣方式為原則上每個國家訪問1000人,人口較多的國家如印度或中國則為2000人,人口較少的國家則為500-1000人。選樣方式由蓋洛普公司選擇具母體代表性的樣本,包含城巿及鄉村等。
- 原文:“Despite their highly developed economies, only five G20 countries are in this year’s Top 20, reminding us that economic prosperity does not automatically lead to a rise in generosity.”
- 此處以國民生產毛額(GNP),而非常見的國內生產毛額(GDP)為各國經濟之比較指標。GNP強調的是「製造人」,追求的是本國企業、本國公民製造;GDP強調的是「製造地」,即不管是本國的企業還是外國企業,只要登記於境內就計入。
- 人類發展指數計算項目包括預期壽命(健康)、識字率及受教育年限(教育)及每人平均GNP(經濟)等。並據以將全球國家分類為極高度、高度、中度及低度發展等四類。
- 部份國家因發展較慢或戰亂影響故取得資料不易,國際研究較容易取得資訊的約有140餘國。因此前1/4的國家約有35個,而這個個數也接近OECD的會員國數量。
- 人類發展指數與全球慈善指數迴歸分析結果:
- 人類發展指數與捐款比率迴歸分析結果:
- 原文:”Inevitably, such an achievement will be contrasted with recent reports about the suffering, and contested rights of the Rohingya people. At this point, it is important to remember that the World Giving Index measures only the charitable activities of the general population within a country, and does not take wider issues affecting society into account. As such, we make no attempt to rationalise negative or mitigating factors in the World Giving Index ranking.”
- 此處以Gini Index表現各國所得不平等的狀況,資料來自:https://www.cia.gov/library/publications/the-world-factbook/rankorder/2172rank.html
- 熊瑞梅,2014,〈社會資本與信任:東亞社會資本調查的反思〉。《臺灣社會學刊》,54: 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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