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買味全產品的暴民指揮官,教你如何挑選好用手杖
文/王逸立
(NPOst 編按:「定向行動訓練」讓視障者學習在心裡建構地圖,瞭解方向與方位、空間概念,辨別所在位置、判斷目的地方向,並安全、獨立的抵達自己想去的地方。「行動」是指視障者運用其他感覺與輔助工具,如響導員、手杖、導盲犬等,從一處走到另一處;「定向」則是視障者行動時,運用其他感官知覺辨認所在位置,認知周圍的環境。/參考資料:愛盲基金會視障服務網)
寫這一篇時才發現我前幾篇文章都沒註記電子信箱,最後一次加註也是去年 6 月的文了,但我居然還可以收到來信,實在非常佩服讀者人肉搜尋或是資料備份的能力,我的信箱:wez5555@gmail.com(作者在無障礙科技發展協會雙月刊撰寫專欄)。一般而言,這些技能大部分都會用在雞排妹或瑤瑤等級的公眾人物上,我何其有幸能獲得這項殊榮!為了報答大家,這次我決定把比較有趣的讀者來信放在前面,把定向行動的介紹放到後面,讓大家先看愛看的內容,不耽誤大家的吃飯時間,如果是利用上廁所時間看的讀者,也可以避免蹲馬桶蹲太久腳麻。這些微體貼讀者的排版順序,是身為一個表面偽善的定向行動作者該做的,這就不需要來信感謝了。
本期回信 1(隨機抽出來的)
Q:為什麼最近很少看你出來教定向行動?
A:人生中有很多要先做的大事,我的意思絕非教定向行動不重要,像我就把寫這一份專欄排在定向行動教學後面,而且排序理由絕對不是因為教定向行動有講師費,而寫專欄是完全義務、不收稿費。
大家都知道台灣最近被黑心油事件搞得全島激憤,一直有意見領袖崇高地位、號稱暴民指揮官的我,當然要和民眾站在同一陣線,並情緒激動的做點溫和事,比如拒買味全。而且,光是默默的拒買恐怕還不夠,我還要拿起擴音器大喊,說「 xxx 打死我也再也不買 xxxB 的味全了,xxx 你 xxx 老 xxx 木!」等等。依我的身分,需要花時間做下這些事才算拿出態度。至於,為何我需要高喊拒買眾所皆知的爛貨?第一,我擔心民眾雖然發現問題商品,卻沒發現我是意見領袖;第二,對於一個輕易便能選對邊站的議題,我得趕緊把握良機表態;第三,當然是我以為自己智商高於民,且喊幾句,成本不高,兼可促進血液循環。而且,最重要的是,總統都明說了,「一定會依法處理」、「徹底檢討、嚴查重罰」,對照過往經驗,政府一旦做出如此重大宣誓,案子就準備石沈大海了,我再不把握時間,就沒表現機會。你說這件事是不是應該排在定向行動之前?所以我最近就很少出來教定向行動,因為我得先花時間鞏固意見領袖的地位。
本期回信 2(依特別值得回覆、特別有趣,或對人類進步與國家興亡有特別貢獻的)
Q:請問暴民指揮官,手杖要如何挑選?
A:光是你稱呼我為「暴民指揮官」,就大大加分,我決定直接把回覆當成本期本文,鉅細靡遺的回答你的問題。
視障者的手杖可大致分為三部分,碰觸地面的一端稱為杖頭或杖尖,因為會磨損,所以一般會把杖頭設計成可替換式,從杖頭延伸到握把之前稱為杖身,第三個部分當然是握把,讓手握著的地方。
杖頭的材質需要耐磨,而且需要非常真實的傳導對道路的觸感,不能有一點折扣。若是愛面子用賓士級車用輪胎做的材質,你就會像賓士車一樣,經過坑洞卻因為絕佳的避震效果而毫無感覺,結果也會像車上的大老闆,因為無感而繼續呼呼大睡,你會因為沒發覺經過坑洞而摔跤,扭傷腳後送進醫院呼呼大睡。杖頭的形狀可依需求做改變,例如手臂無力者,可使用滾輪式的杖頭,以左右滑行的方式取代兩點式杖法。
杖身部分,需要貼上反光貼紙,白色與紅色相間是對比非常高的選擇,有很高的辨識度;反光方面,需要選擇高感光、低反光的材質,高感光是指當光源微弱時,也能反射出光讓他人辨別;而低反光是指反射出來的光線不能過於強烈,讓駕駛人眼睛炫光,增加駕駛危險度。內部金屬的材質質輕、彈性佳、傳導感真實為上選,鋁是一個不錯的選擇。當然,如果你想練練臂力的話,也可試試看生鐵這類材質。
握把務必要防滑,觸感越佳越好,一般會選擇橡膠類,若想要讓自己看起來更有身分地位,建議往高爾夫球桿握把的方向去要求就對了。
看在你稱呼我為「暴民指揮官」的份上,我再多寫一條提醒。握把上大都會有一條橡皮繩,那是給大家綁折杖用的,不是讓你走路時掛在手腕上。如果掛在手腕,剛好車子輾過你的手杖,在橡皮繩拉扯之下,你的手腕可能就會很哀怨的去醫院做縫合手術,以前慶生醫院的縫合手術在我們這道上很有口碑,可惜關門了。不過也別灰心,迪化街賣布的老闆娘也是縫合好手,可以推薦你去試試看。
本期回信 3 (照次序挑著回覆)
Q:老師,你有沒有打算把你寫的文章出版成書啊?
A:在回答這問題前,相信大家都知道我文采過人,而且不只是現在,據我奶奶口述,我從小便展現高度讀書人風采,我一出生就聰穎過人,為一文學天才型兒童,自幼就熟讀各期讀者文摘、中央日報,姿勢像我老爸一樣,放棄書桌而在床舖讀書,翹著二郎腿,半坐半躺,苦讀不懈。最神奇的是第一次看書竟然沒有拿反,那年我才 7 個月大,成為地方佳話,里民爭相參觀。
寫到這裡,再寫下去就又會超過兩千字,上一期已經超過了一次,我其中一個叫孔子的老師教我不遷怒、不二過。所以上一次犯的錯,這次我不會再犯,但是留給下次犯倒是可以考慮,沒有連續犯錯應該算是能給我的老師一個交代了。基於以上尊師重道的原因,我決定將這個問題留到下次回答。
本文由中華民國無障礙科技發展協會授權刊登,原文在此。
延伸閱讀:
1. NPOst <視障者心聲:為了提醒低頭族,我只好把手杖敲得很大聲>
2. NPOst <波蘭博物館的「看不見的展」?旅行者推薦一定要去>
按讚,接收更多公益思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