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社會效益投資」的前景被看好,但其現實的規模仍相對較小。按照香港研究機構Asia Value Advisors 的數據,亞洲地區迄今完成的「社會效益投資」不超過 100 個,以平均投資額 100 萬美元計算,當前亞洲的「社會效益投資」總額僅為 1 億美元。再來看看英國。目前全英國的「社會效益投資」總額不過在 1 億 5 千萬到 2 億英鎊之間,而其中 90% 的投資來自於最大的 7 到 8 家投資機構。Cohen 爵士認為英國需要 10-20 年時間才可能培育出完全成熟的「社會效益投資」市場。
另一個值得注意的地方是,雖然潛在的投資領域不少,但「社會效益投資」的投資對象卻並不多,這在很大程度上反映出可以同時產生經濟和社會效益的成熟的社會問題解決方案仍很匱乏。按照「社會效益報告國際標準(Impact Reporting International Standards)」 2011 年的最新報告,在向該機構提交效益報告的 2394 家機構中,提供金融服務(主要是小額貸款業務)的就有 1941 家。具投資價值的商業模式過分單一已成為制約「社會效益投資」發展的重要因素。
另一個因素在於難以獲得充分而准確的相關信息。作為一種新興的投資類型,從投資對象的信息獲取到投資效果的評估標准——特別是如何衡量社會效益,都缺少成熟標準的模式。同時因為時間尚短,很多投資還沒有回報,社會效益也沒有充分實現,因而難以作出評估和相互比較,也很難為投資人的投資決策提供足夠的參考。雖然目前該領域已有「全球效益投資評級體系(Global Impact Investing Rating Systems)」作為評級機構,按照「社會效益報告國際標准」來為不同的「社會效益投資」進行評級,但仍處於起步階段。2010 年,僅有20家「社會效益投資」機構參加了該測評。
或許對「社會效益投資」來說,最大的制約因素在於「資本」與「公益」之間潛在的「底線」之爭。摩根大通在和洛克菲勒基金會聯合發布報告的同時,直言不諱地表示:「我們對社會效益投資的興趣並非全然基於利他主義。」資本的介入理應需要經濟上的回報,這無關道德,與純粹的捐贈相比也沒有高下之分。然而資本的強勢介入和對利潤的天然追求可能會有意無意地加重「經濟效益」的砝碼,而使「社會效益」一端的天平翹起。這種情況在小額貸款領域已多次出現。印度和墨西哥兩家小額貸款機構的上市曾經轟動一時,然而墨西哥的這家機構利潤一度高達 80%,引起巨大爭議;而印度的這家機構則有多名借貸人因無法還貸而自殺。即便是英國的「社會效益債券」,也存在一定爭議,焦點在於按成果獲得回報是否會使公益機構和他們的投資人更傾向於服務那些容易產生「成果」的人群。
讓我們想像一下,對「社會效益投資」最大的考驗將出現在一名投資經理取得了良好經濟效益卻沒能實現預期的社會效益的時候,反之亦然。那時,投資人是該獎勵他還是該解雇他呢?
本文取自Aha創新學院CC授權,原文在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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