褚士瑩專欄【阿北私會所】用可愛又可憐的孩子照片募款,真的比較有用?
編按:
NPOst 邀請資深國際 NGO 工作者褚士瑩阿北,每週六晚上隔空問診(大誤),回答關於非營利工作領域的問題。無論你是志工、NPO/NGO 工作者、捐款人、有志投身公益者,都可以來填表單問問題喔!褚阿北每週將抽出 1-3 個不等的問題來回答,現在就來舉手發問吧!
28 歲 NPO 工作者:
我們組織經常喜歡用小孩子可愛或可憐的照片來吸引捐款,這讓我覺得很反感。除了肖像權的問題,我覺得這樣並不會讓捐款人對我們有更深的認識,也沒辦法突顯我們跟別家同類 NPO 有什麼不同。想問阿北,好的組織行銷應該怎麼做?
情感豐富的褚阿北:
別把別人當工具,但可以把自己當工具!
別把人當工具!
我曾經經手一個海外孤兒貧童的贊助計畫,很快的我就發現,在配對贊助人與被贊助人時,那些笑容特別可愛的小朋友,會首先被贊助者挑選。
其次,是照片中看起來特別瘦弱可憐、或衣衫襤褸的。
最後,會「剩下」一些不討喜的,多半是看起來愁眉苦臉的,兇巴巴的,胖的,或是皮膚特別黑的。
當時一批小學一年級生中,有個 18 歲的少數民族青年,一看就是個早熟大人的樣子,喉結很突出,也長了鬍子,我知道比起其他 6、7 歲、未來還有很多機會的孩子來說,這可能是他這輩子最後一次能夠上學認字的機會,但是他一直沒有被任何贊助人在「芳命冊」裡欽點,我於是拿著他的個人資料去遊說,沒想到那些平時慈眉善目的愛心媽媽,此時眉頭一皺,嫌棄地說:
「這個一點都不可愛,我才不要!」
「你再幫我找一個年紀小小、可愛一點的,最好是女生,這樣我一定贊助。」
此時我就算費盡唇舌,強調 18 歲比 6 歲更需要上學機會,也不會改變贊助人的成見。
經過這次的經驗,我再看到那些用「可愛」或「可憐」作為訴求的募款行銷廣告,就再也不能說什麼了,畢竟這反映的不完全是組織的價值觀,而是一般民眾的價值觀、你我的價值觀。
其實不只是人,同樣的成見也發生在我們看待動物的歧見。動保團體在棄養動物的特性中歸納發現,黑色的貓狗特別容易被棄養,英國每日郵報在 2014 年秋天甚至引述英國 RSPCA 流浪動物保護機構的統計,發現在他們的中心 1000 隻被棄養的貓中,有 70% 是黑色的。原因很簡單,在社群媒體跟自拍成為主流以後,寵物主人發現黑色的貓狗在照片上「黑黑的一團、不討喜」,沒什麼人會按讚,所以就遷怒在黑色的寵物身上。
所以「鬥窮」、「鬥慘」、「鬥可憐」,就變成了募款行銷策略當中,為了博取捐款者的同情,不得不灑的狗血。
在《貧民百萬富翁》(Slumdog Millionaire)這部以印度貧民窟為背景的電影中,乞丐頭目用燒紅的湯匙將乞兒的眼睛挖出來,以博取路人的同情,看到這裡我的心都揪起來了。
從慈善機構募款的觀點,總是需要畫面「看起來很可憐」,否則不會讓人想要捐款,但這究竟是誰的錯?
當我們理直氣壯地說:「好手好腳幹嘛在街上乞討?」其實,上街頭乞討的原因很多,就像誰有資格坐博愛座一樣,許多影響工作能力及社會接受的障別以及疾病,不是一眼可以看出來的。可是,如果我們產生同情的必要條件是膚淺的直觀「斷手斷腳,最好還要瞎眼」,「斷得越多、給得越多」時,或許我們才是讓一些乞兒失明、讓他們的眼珠被火熱的湯匙挖出來的間接兇手。
我也知道有 NGO 工作者,為了募款,特別要求村落的孩子穿得很破爛來拍照的。這已經不是「手段」,而是「霸凌」。
在我心目中,一個好的募款行銷,不能一直往人性的陰暗處深掘,換取廉價的同情,在購買「可愛」跟消費「可憐」之餘,可以的話,請 NGO 組織多花一點唇舌,想想如何幫助捐款人看見正面的價值。
如果你跟我們一樣,相信教育是人權,知識是力量,學習不分年齡,請把握機會,讓那個超想上學的 18 歲少數民族青年可以讀書,讓自己成為一個 Enabler(使能者)吧!
把自己當「工具人」又何妨?
可憐的確是一種有力的工具,就像石綿也曾經是一種有力的工具,借酒澆愁也是,但並不代表就是最好用的工具 。
最近一個週末我在曼谷,一個不會說泰語的菲律賓同事請我陪她去假日市集找專門掛手工編織品的傳統木架子,因為她要找的東西實在太獨特了,需要會說泰語的我幫她忙。
費盡許多唇舌,就在快要放棄的時候,我們終於在第 17 區專門賣木工藝品的小店,找到她要的東西。這時,個子矮小的店員很快湊過來,不發一語的比手畫腳拿著計算機,把價格打給我看。
「為什麼不用講的呢?」我心裡有些厭煩,他不試試看,怎麼知道我會不會講泰語?雖然在曼谷住了十幾年,總是被當外人看待,實在是受夠了。
於是我冷淡地說:「你可以跟我說泰語。」只見他眼神茫然地看看我,還是沒說話,默默退到旁邊去。
剎那間,我突然發現一件殘酷的事實:真正輕易看外表就歧視別人的,並不是那個店員,而是我。他之所以沒跟我講話,不是因為歧視我是外國人,而是因為他是啞巴。
我真可惡。因為一直想著自己的感受,卻沒有顧慮到別人的現實。
這一天,我的心裡充滿了懊悔。
我想起一年前有個住在中臺灣的高中生讀者,曾經私訊給我分享他的故事,他說自己本身是新移民二代,母親是來自柬埔寨的外籍配偶,他從小就知道媽媽不是臺灣人。懂事以後,閱讀美國族群史相關的書,發現自己原來就是書中所謂的「second generation」(移民第二代),就開始特地陪媽媽去吃越南餐、特意去越南阿姨開的理髮店剪頭髮,還有事沒事坐在火車站附近有移工聚集的區域,想著自己的身分,還有人們究竟如何界定別人的身分這些複雜的問題。
「無論我怎麼做,做多少,卻總有種想了解更多、但沒辦法進入的感覺。」她有些無奈地說。
原本就已經很複雜的認同問題,有次跟家人一起看粵語發音的港片後,出現了另一個逆轉。
高中生發現,原來母親竟然是來自柬埔寨的廣東人,原生家庭在柬埔寨原來是說廣東話,而不是柬語,所以自己不是「移民第二代」,而是「柬埔寨華僑移民的後裔」。
兩年前,她「回」柬埔寨探望親戚,結果發生了另一個衝擊。因為不會說廣東話,所以只好從頭到尾坐在一旁微笑,結果被親戚問說是不是啞巴,不會講話。
那次以後,他發現把自己勉強歸類到新移民二代實在太牽強,情感上自己終究是不折不扣的臺灣人。但如果以臺灣人的角色要為新移民議題發聲的時候,又嫌沒力道,所以這時候,又要站在「新移民二代」的角色,聲音才會被聽到。
但是,這真的能解決問題嗎?萬一高中生真的是啞巴呢?
從「身分」的角度來看,這兩個故事到此為止出現的四個主角,可以說沒有任何共同點。
一個不會講廣東話也不會講柬埔寨語的柬埔寨華裔外配子女。
一個不會講泰語的泰國聾啞人士。
一個無論在泰國住多久也學不會泰語的菲律賓人。
一個就算會講泰語也不被泰國接受的臺灣人。
身分完全沒有交集的四個人,站在熙來攘往的世界上,我們都是寂寞的,無解的。除非,我們可以脫掉「身分」的束縛,努力去找到我們四個人之間的公約數,重新去想我們的共同點。
我們的共同點是,我們都失去了聲音。
我想起自己之所以加入美國華盛頓工作的 NGO 組織, 其中一個最重要的原因是,這個組織的主要使命之一就是透過培力扶持公民團體發聲,「讓每個弱勢者都能讓自己的聲音被聽到」。
身為一個在線上的 NGO 工作者,我不喜歡很多非營利組織自詡「幫」弱勢發聲的概念,因為實際上,沒有人真的能為別人說話。就像我不能只因為啞巴不會說話,就幫他說,因為我說的並不是他自己的話語,空有善意,是沒有用的。
我認同的是,創造出一個友善的環境,像是一臺擴音器,「確保」弱勢者的聲音有被公平聽到的機會。就算別人能夠幫我們說話,不是出於自己的口中,無論多大聲仍舊是啞巴。而我們自己的聲音,無論多麼微弱,只有自己站起來、說出來,才有意義。
只有失去過自己聲音的人,才知道發聲本身有多麼可貴。
如果你自己就是弱勢者,請你要隨時準備好你要說的話,因為世界上沒有人能夠、也沒有人應該為你代言。
如果有一天,我們有一點能力、影響力的話,一定要記得,千萬不要「幫」弱勢發聲,因為那是一種極大的傲慢,但我們可以當講臺,讓弱者有踩腳的地方,站在足夠的高度被看到。我們可以當翻譯,讓弱勢者的聲音被聽懂。我們可以當擴音器,讓微弱的聲音被聽到。
每個人在某個層面都是弱勢。去討論誰比較弱勢,是沒有意義的,只會陷入為爭奪資源而「鬥窮、鬥慘、鬥可憐」的傳統援助救濟窠臼。學習從自艾自憐的情緒中抽離,從競爭式的思考中跳脫出來,才能開始讓自己變成一個更好的人。
如果說,這因此讓我成為所謂「工具人」,那也無妨,這樣的「工具人」在我眼中,才是世界上最棒的全職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