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色情報復」( Revenge Porn) :網路時代親密關係的暴力新手段

 

即使過了好幾個月,曉文(化名)當時的慌張失措,仍然歷歷在目:

「我們以前照了一些親密照片,分手後,他每隔 5 分鐘就傳簡訊或發 e-mail 給我,打開看,盡是些沒有意義的文字,以及那些私密照。」

「他查到我爸媽、我主管的 e-mail 信箱,說要把照片傳給他們!」

「我已經因為他辭職,好不容易到新的公司,他不知道怎麼地找到我的行蹤,現在他又鎖定了我的新同事…。」

到底何時才能擺脫他…

曉文和前男友分手後,前男友為了挽回這段關係,頻頻出招,一開始是奪命連環 call、不斷發送求和訊息。曉文拒絕復合後,求和轉化成「得不到就要毀了你」式的恐嚇威脅。前男友駭入曉文的電郵與社交網站帳戶,查到她親人、朋友、上司、同事的聯繫方式,聲稱要把曉文的裸照、兩人的性愛影片傳給他們。

曉文慌張焦慮地向我(家暴防治社工)傾訴,我們一邊請家防官約制告誡、透過法律途徑提告,希望能遏阻前男友。她的案例有個還算可以接受的結局,透過法律訴訟,前男友在刑案壓力下與曉文達成和解:除了承諾要銷毀曉文所有的私密照片外,針對先前的威脅恐嚇造成的精神損失,前男友賠償她一筆慰撫金,後續前男友若逕自公開私密照片,每公佈一張,就要賠償曉文一定金額。當然,前男友是說他還沒有公開任何照片,但實際上是如何,我們可能永遠不知道。

「色情報復」( Revenge Porn)就是親密關係暴力

曉文的狀況並不罕見,隨著智慧型手機與自拍風潮的盛行,在我的工作中已經接觸到不少個案,(前)男友以她們的裸照或性愛照(有些是偷拍,有些不是,甚至有些是把臉移植到不知名裸體上的「移花接木」)作為進一步控制或報復關係的「把柄」。或威脅要公開到色情網站上、或短暫發文到 Facebook 後又刪除照片、又或者寄好幾張照片來,威脅說如果不遂其心意,就要再轉寄給 XXX(名單無限延伸、一再更換)。

這些手段的目的,無非是要報復受害人與他分手;或是要控制受害人,不准她們離開關係、以及要求她們有特定作為(包括要求分手前最後一砲-此案例後來演變成最後 N 砲)。面臨到這樣狀況的受害人往往飽受煎熬、身心俱疲,因為,對女性而言,在目前的社會氣氛下,私密照被曝光絕對是一場大噩夢。

這種威脅要散佈對方的私密照片,作為一種報復或控制關係的手段,雖看起來是最近才「浮出水面」的新現象。但其實,這些戲碼在親密關係暴力中並不陌生,親密關係中的一方透過脅迫、剝奪、暴力等方式,形構兩方權力地位的不對等,藉以控制對方的行動與選擇,就是「親密關係暴力」。只不過,因應現代社會中新生活型態,受害人又多了一種可能被控制的媒介─裸體與親密照片,這種手段,叫做 Revenge Porn,我暫譯為「色情報復」

「色情報復」不是台灣獨有的新議題,許多國家已開始注意相關現象。防毒安全軟體 McAfee 於 2012 年 12 月針對「色情報復」議題進行調查,於 2013 年發表結果。調查針對居住於美國的 1,182 名成人施測(年齡為 18-54歲),結果發現:

儘管認知到風險存在, 36% 的美國人仍計畫要在情人節時傳送給親密伴侶親密照片與訊息;而 10個人中即有 1人曾被伴侶威脅要在網路上公佈其私密照片。

因應「色情報復」議題,美國有受害者組織倡議陣營,提倡將「色情報復」行為入罪化。(圖片來源)

因應「色情報復」議題,美國有受害者組織倡議陣營,提倡將「色情報復」行為入罪化。(圖片來源

因應此新興議題,美國有受害者組織倡議陣營,提倡將「色情報復」行為入罪化,以更嚴厲的刑事法規保護受害人。目前日本也因著越來越多年輕女性受害,政府與社會對此問題的關注正在升高。而在台灣,現在雖尚未針對網路行為訂定專法,但被害人仍可以透過提告「散佈猥褻物品」(雖然我一直很納悶,裸照與親密照片何以會是「猥褻物品」)、「恐嚇」、「妨害秘密」,制裁散佈私密照片的加害人,近期台灣也有婦女團體呼籲大眾關注「色情報復」議題

為什麼「色情報復」這麼具殺傷力?

我很難忘記曉文、以及類似遭遇個案的沈重壓力與焦慮慌張。身為女性,我也很能同理她們對自身私密照片外傳的恐懼、擔憂。但是說到底,不過就是幾張照片,究竟為什麼「色情報復」這麼具有殺傷力?

要回答這個問題,可能要先從婦女團體最近公佈的數據開始談起。婦女救援基金會針對近 3 年來 157 件「色情報復」媒體報導進行分析,發現被害人有高達 94.9% 是女性,其中更不乏因私密照片被散佈因此崩潰自殺的案例。這個數字讓我想到我與曉文的一段對話。

除了協助曉文採取法律途徑,遏阻目前只有恐嚇,(應該)還沒實際散佈曉文私密影像的前男友,採取進一步的行動之外。作為社工,為了讓曉文的擔心有個限度,讓她現在可以消化情緒、好過一點,我嘗試與她討論最差的結果,希望在做好最壞的打算後,她能比較坦然地面對現在的狀況。

於是我和曉文討論:「如果親密照片真的被流傳出去,會怎麼樣?」

曉文是個理性、有智慧的女人,在我提問之前,她已經把所有的可能性在心理走過一遍。她先和公司的主管報備,徵求主管的諒解;同時她也明白,如果真的照片外流,自己不會少一塊肉、或有「實質」損害,但即使如此,困窘、痛苦、羞愧、想死仍是難以避免。

我不死心:「性行為是兩個人發生的,如果影片真的外流,他也會曝光啊,他也應該會擔心才對?」

這句話一出口我就後悔了。姑且不說,前男友大可以透過截圖、馬賽克等方式只暴露曉文而不讓自己曝光,男性與女性的身體裸露與性活動本就被不同的「觀感量尺」度量。身體裸露以及後續影響方面,男性與女性本來就不在同一個基準點上,女性的受害往往遠大於男性,否則,婦女團體的調查中,就不會有高達 94.9% 的受害人都是女性了-因為「色情報復」對女性特別有影響力。

因此,容我修正一下我的提問,這個問題應該是:為什麼「色情報復」對女性這麼具殺傷力?

身體情慾的賺賠邏輯,永遠是女賠男賺

何春蕤的《豪爽女人-女性主義與性解放》一書,雖是於 20 年前(1994年)出版,但其中討論的「身體情慾的賺賠邏輯」,至今仍相當具解釋力。

「賺賠邏輯」簡單的說就是:「在和性相關的事上,男人不管怎樣都是賺,而女人總是賠」(p.11)。男性若是有「機會」窺看到、觸摸到、感受到女性的身體,那麼女性就「虧到了」,而男性則「占了便宜」;但反之並不亦然,女性若有窺看到、觸摸到、感受到男性的身體,那麼女性就並不因此「佔便宜」,反而仍然是「吃虧」。

這樣的矛盾,作為女性我讀來心有戚戚。書中並進一步闡明「賺賠邏輯」的四大前提(p.16-17):

前提一:不管進行觀看的主體是男是女,值得被看的永遠是女體。

前提二:女體上值得看的只有那三點,其中又以最後一點最難得。

前提三:男人看到女體是賺,如果自己的身體被女人看到也是賺。

前提四:女人的身體被看到是賠,如果自己看到男體也是賠。

「賺賠邏輯」怎麼形成?在怎樣的基礎上運作?何春蕤解釋,此邏輯運作的基礎在於一夫一妻婚姻的交易本質-「在男性主導的父權社會中,女人必須隸屬某個男人為妻,以身體以及身體可以執行的各種功能(如性交、生育、家務勞動等)來交換一個長期的、穩固的社會位置(即名分)。這種交易是一夫一妻(甚至多妻)婚姻制度的真正意義」(p.18)。也因此,如果女性的身體「無端」、沒有得到回饋(婚姻)地「被看」、「被摸」、「被發生性關係」,女人就是虧大了;而若果男人沒有付出相對應的代價(給女人婚姻名分),就「能看」、「能摸」、「能發生性關係」,就是賺到了。

何春蕤《豪爽女人-女性主義與性解放》一書中討論的「身體情慾的賺賠邏輯」,對「色情報復」議題相當具解釋力。(圖片來源)

何春蕤《豪爽女人-女性主義與性解放》一書中討論的「身體情慾的賺賠邏輯」,對「色情報復」議題相當具解釋力。(圖片來源

從這個觀點看來,我們不難理解為什麼婦女團體調查的結果中,「色情報復」的受害人 94.9% 都是女性。原因很簡單,因為:女人的照片才有市場,而「色情報復」這種手段,對需要「守身如玉」(或需要營造「守身如玉」形象)的女性特別有威嚇效果,因此能達到加害人控制或報復之目的。

所以,我們能怎麼辦?

提高刑度,以及建立更快速地要求網站移除色情照片的機制,是國內外婦女團體在「色情報復」議題上的主要訴求。以相關問題比台灣更嚴重的美國來說,在婦女團體與受害者團體的呼籲下,目前美國已有 16 個州將「色情報復」入罪化 ,任何人若在未取得當事人同意下,散佈其私密照片,將有觸法之嫌。這樣的修法,使得受害人能更容易地採取法律手段制裁加害人,與要求影片網站管理者移除影片。值得一提的是,這種的作法,也引來了相關立法可能會違反美國憲法第一修正案(禁止立法剝奪言論自由)之爭議

嚴刑峻法、訴諸法律,許多時候是最直觀的訴求。不過,這也常是個最便宜行事的訴求。

「色情報復」是親密關係暴力的一種手段,而親密關係暴力的仰賴基礎,往往是父權社會約定俗成的價值系統,例如女人應該「守身如玉」(保護自己不要被亂上、亂拍)的傳統規範,例如「裸照外傳世界就毀了」的僵化想像,這些信念無不建立在「男賺女賠」的情慾邏輯之上。

對性解放陣營而言,婦女團體(尤其是國家女性主義婦女團體)倡議加重刑罰、制訂專法以保護受害女性,這種直觀的應對策略,雖能讓女性感到「更安全」、或更具有效的法律途徑對付加害人,但事實上,這些保護機制也更加劇與複製了「賺賠邏輯」-因為這些保護機制保護的,就是女性覺得自己「虧大了」的心理。

可能借由性解放,消除社會異樣眼光嗎?

性解放論述邏輯清楚、很具魅力。不過在家暴防治工作經驗中,我也感到幾絲矛盾。當然,最好的理想境界是父權世界賺賠邏輯就此消失,但是令人無奈的現況是,我們自己、我們服務的個案、睜開眼睛看到的所有人幾乎都服膺此邏輯。因此,「色情報復」帶來的傷害絕對貨真價實、難以抹滅,而也所以,有效的司法途徑有其必要。

以曉文為例,提起民事、刑事訴訟後,法律途徑確實有效地協助她嚇阻前男友的「色情報復」威脅。然而,同時值得注意的是,和解過後,前男友變聰明、手段更進化,他現在的騷擾,已避談照片,用匿名無意義電郵簡訊不斷疲勞轟炸-既無威脅恐嚇、又與和解內容無關、甚至還是匿名,甭說違反和解條件了,連要再提告民事保護令都不太容易。由此可見,「色情報復」往往不會單獨存在,它是親密關係暴力的手段之一,伴隨肢體暴力、跟蹤騷擾、威脅恐嚇、貶抑剝奪等不同樣態的暴力手段一起出現,因此光是對付「色情報復」必然仍難以解決受害人的問題,而仍然需透過其他法律、以及家暴防治體系多頭並進地努力。

制度訴求該如何難解,來看看個人行動能否求解吧。

Emma Holten在經歷「色情報復」後,她決定不以自己的裸體為恥,拍了一組「她覺得自己這樣很好」的裸露照片告訴世界:我的身體是一個人的身體(human subject),而不是被性化的軀體(sexual object)。(圖片來源)

Emma Holten在經歷「色情報復」後,她決定不以自己的裸體為恥,拍了一組「她覺得自己這樣很好」的裸露照片告訴世界:我的身體是一個人的身體(human subject),而不是被性化的軀體(sexual object)。(圖片來源

女人可能在自己的主權意識下,穿脫自如?

Emma Holten 這個丹麥女生在經歷「色情報復」後,她做了一個很不一樣的選擇。當她的裸照被前男友放上網路後,她決定不以自己的裸體為恥,拍了一組「她覺得自己這樣很好」的裸露照片告訴世界:我的身體是一個人的身體(human subject),而不是被性化的軀體(sexual object)當她這樣做時,她同時也做了一個挑戰「賺賠邏輯」的選擇:給你白看也無所謂!

從女性身體長久以來的「被性慾化」、「被客體化」出發,

還原女人作為一個主體,能自我決定要如何觀看、對待自己身體,是值得踏出的第一步。

同時,試著挑戰自己與重新思考在心底根深蒂固的男賺女賠情慾邏輯吧!如果有一天,窺看女人的身體不再讓人覺得「賺到了」,而女人也不覺得「吃虧了」,或許,「色情報復」就不會再是個有效的控制手段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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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 詩穎

接受傳統的社工教育,但認為社會工作不應該只是「補破網」。希望能追尋與探索不同的社工典範,以培力受迫群體、促進社會正義。曾任「南洋台灣姊妹會」社工,現任職於「現代婦女基金會」,服務親密關係暴力受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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