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英國如何把公益債券變成一門三贏的投資?(1)
作者/顧遠
未來的 10 年間,僅僅是在為年收入 3000 美元以下的人群提供住房、農村飲用水、婦女衛生、初等教育和金融服務等五個領域,就可能出現 4000 億到 10000 億美元的投資,利潤則能夠達到 1830 至 6670 億美元。
英國審計署公布的一份報告顯示,60% 的短期服刑人員會在刑滿後的一年內再次犯罪,由此造成的損失高達每年 100 億英鎊。報告建議英國司法部將更多的預算用於減少重復犯罪率上。St. Giles Trust 是一家公益組織,致力於預防和減少犯罪。他們在犯人服刑期間便開始與之接觸,在其出獄後向他們提供職業技能培訓等服務,以此來減少重覆犯罪。看起來,司法部只要把活兒交給 St. Giles Trust 之類的機構去做就能皆大歡喜。然而,根據英國政府的政策,此類政府採購只有在實際成果出現後才能付款,在此之前的所有運營費用必須由運營機構自行解決,這就制約了很多公益組織承接大型社會服務項目的能力。
去年 9 月,St. Giles Trust 接下了司法部的一筆大單,為 Peterborough 監獄裡的 3000 名刑期少於一年的犯人提供各類有助於他們回歸社會的服務,所需花費高達 500 萬英鎊。這筆錢由一家專門從事社會投資顧問的公益組織 Social Finance,通過他們設計出的 「社會效益債券(Social Impact Bond)”」向 17 名私人投資者募集。如果六年之內,重覆犯罪率可以下降 7.5%,那麼這些投資者將可以從政府那裡獲得一定的投資回報,而且犯罪率下降的越多,投資回報率也就會越高,直到 13% 的上限。於是,一項創新的社會服務演變成了一種有利可圖的投資產品。
這樣做的好處顯而易見。對全社會而言,如果 St. Giles Trust 的服務真的有效,則犯罪有望減少;對納稅人而言,與之相關的公共支出也會大大減少;對政府而言,由於是項目成功後才付費,所以避免了服務創新可能出現的風險;對公益組織來說,他們可以有機會應用自己的創新服務去改變更多人的生活;而對投資者來說,也多了一種既能獲得經濟回報,同時還能直接對社會有益的投資方式。更進一步的,由於資金充裕,使用上的靈活度也大大增加,公益組織於是可以為服刑人員在出獄後設計提供更具個性化和多樣化的服務,從而更加有效地幫助他們回歸到正常生活中來。
「社會效益債券」的出現並非偶然,它是全球正方興未艾的「社會效益投資(Impact Investing)」的一個典型案例,其所反映出的資本與公益的融合正在成為一股日益強勁的浪潮,衝擊著人們在解決社會問題時的諸多觀念和行為。《紐約時報》在一篇文章中將這種融合稱之為「一種新興的慈善與私人資本的混合體」。而在歐洲「風險投資之父」Ronald Cohen 爵士看來,社會效益投資或許是自稅收優惠政策被引入公益慈善事業以來該領域出現的最有力量的創新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