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0 人爭 170 個床位,街友扶助系統待強化/《無家者》書摘
編按:
游擊文化與芒草心協會合作的新書《無家者:從未想過我有這麼一天》於本月初上市,囊括 10 位無家者的真實故事,5 位資深社工的真情告白。這些街友,曾經是軍人、商人、工人、保全、更生人、幫派分子、身心障礙者,卻都在社會變遷與個人困境的交織下,流浪街頭。
本篇為芒草心慈善協會專案執行許哲韡所撰寫之社會扶助現況,清楚說明了臺灣現行無家者扶助體系的不足與困境。
文/許哲韡(臺灣芒草心慈善協會專案執行)
在臺灣,公部門提供給無家者的各種服務資源,並不由中央政府直接管轄,而是由地方政府負責提供資源與研擬方案。全臺各縣市當中,臺北市的無家者人數最多,但由於經費最為寬裕,因此擁有完整的無家者扶助系統。
臺北市關於無家者扶助的公部門資源,主要分散在社會局、勞動局、衛生局等局處;同時市府也補助民間非營利組織,合力提供外展服務、短期中繼住宿、餐食供應、就業輔導等項目。各個項目皆有數個機構經營,每個機構也發展了不同服務方式,因應無家者的多樣需求。
即便如此,公部門資源在投入社會福利時,仍有殘補式(residual)的思維,亦即公部門只在家庭、市場、社會已然破敗,無法支持個人生活時,才予以介入;另一方面,部分社會大眾與民意代表對於無家者的困境,仍採取個人歸因甚至汙名化的角度,認為其行為與處境都來自於其個人行為、想法與選擇,與外界無關,導致社福資源投入受限。以目前來說,公部門仍僅專注在短期或暫時性的幫助或輔導,尚未建立完整的服務系統,對於非營利組織的支援也有不足。
芒草心的無家者中繼居住空間
臺灣芒草心慈善協會於 2013 年至 2015 年承接社會局的夜宿補助方案,提供中繼居住服務。協會租用萬華的 2 處公寓,於其中建立安心居住的空間、上網環境,並提供電腦設備、書籍與就業協助的自立支援中心。主要服務對象是生活自理與穩定就業能力尚可、朝向自立租屋邁進的無家者。
從住民的生活平等思維出發,社工的工作項目包括維持居住環境、陪伴與培力、協助儲蓄、糾紛排解等,並與住民培養夥伴關係,協助自我管理生活。基於自立支援中心的精神,目前各據點皆無門禁,並由住民共同決定作息時間表。
芒草心的服務經驗顯示,住民入住的理由相當多元,例如身心疾病問題、工作不穩定或收入無法負擔租金等。在深入陪伴輔導之後,我們發現了更多潛在原因,例如學經歷不符合現代產業需求、社會關係的斷裂,或是文化與社會資本的弱勢等。換句話說,自立支援中心的第一層意義,是提供居住空間等基本生活環境,第二層意義,則是發掘並協助住民脫離多重困境。
2016 年,協會未申請社會局的夜宿補助方案,嘗試以募款與其他專案支應自立支援中心所需經費。也因為如此,社工對於個案輔導與收案標準擁有更大的彈性,也降低了部分文書行政工作的負擔。但募款經營的做法,卻也讓公部門出脫了資源輸送以建立社會安全網的責任。理想上,仍應由公部門提供經費給辦理夜宿服務的機構,而機構則提供專業的服務與明確的成果,同時公部門也應尊重機構服務的獨立性與專業性。
170 個床位,不足供應 300 個無家者
臺北市有多個機構提供類似芒草心的中繼居住服務,除了臺北市遊民收容所,也有民間的昌盛教育基金會、基督教恩友協會、人安基金會平安站等,各單位服務方式略有差異,無家者可依自身需求選擇協助。
公辦的臺北市遊民收容所直屬社會局,經費充裕且空間寬敞,在提供床位之外還供應餐食及各項物資,並聘請護理師與 24 小時保全員,提供生活自理能力較差、穩定就業困難的無家者居住。另外,公辦民營的「天主教聖母聖心會平安居」,則希望住民生活自理,但同樣供應餐食及各項物資,24 小時都有值班人員留守。
受到補助方案的限制,各機構住民原則上僅能居住 3-6 個月,除非經社工評估後確認住民需求,並向北市社會局呈報後,才得以延長居住。目前各機構總計提供約 170 個床位,但仍低於臺北市的無家者人數(目前露宿街頭者至少 300 人左右),同時由於居住模式的多樣性較為不足,對生活習性各異的露宿者來說,入住的意願仍會受到影響。
雖然臺北市擁有全國最豐富的中繼居住服務資源,對無家者來說,仍以提供短期與基本生活的扶助為主。以芒草心 2015 年自身的服務成果分析為例,約有 5 成住民可以逐漸脫離流浪生活的循環,但臺北市街頭 300 位以上的無家者,仍需要更強大的服務支援體系,才能讓更多人邁向自立,並再次與社會連結,避免繼續流浪街頭或遊走各中繼居住機構的命運。
社會住宅缺席,無家者自立困難
部分無家者在接受各類扶助服務後,克服了自身的多重困境,重新建立了穩定的生活,但由於臺灣現存社會住宅比例僅 0.08%,無家者離開社福機構之後的唯一選擇是租用私有住宅,像是廉價雅房或套房,但其選擇也備受限制。
目前私有住宅租賃最大的問題是政府對市場的監督不足,甚至無法掌握租賃市場的確切現況,造成弱勢者租屋困難,也無法被住宅與社會福利系統的扶助機制看見與支援。
常見的問題是房東不讓房客申請租金補貼,以避免租屋事實曝光而必須繳交稅金。如果選擇的是租金低廉的違章建築,則難以連結各類租屋補貼。即使克服以上難關,申請補貼仍具一定門檻,如內政部營建署明定第 15 類特殊處境者,檢附相關證明文件後可優先獲得補助,其中以社福系統背書的低收入戶身分最具優勢,但無家者身分往往只能排在隊伍末端,不易申請到補助。
另一大困境則是社區支持不足。壯年或年長的無家者,由於人際網絡與家庭聯繫斷裂,常成為蜇居於出租房中的孤獨者,類似日本流行語「無緣社會」所描述的景況。想像下班回到房間,孤獨看著電視、一邊吃晚餐的畫面,就不難理解為何許多無家者在短期的穩定工作與居住後,會因為缺乏支持系統而中斷工作,再次流浪街頭。
加強非營利組織中介功能
在臺灣,無家者議題的邊緣性格明確,公部門的補助也有限,向大眾募款比其他議題明顯困難許多。處於困境的無家者,只能在有限的扶助支援下,嘗試以自身力量從市場與社會中尋求機會,謀求工作、居住與社交的穩定,但往往因為客觀條件不足,例如收入不夠、身心健康欠佳等,而無法真正實現生活自立。
雖然無家者困境重重,但仍不乏突破的方法。如果簡單將國家分為「政府─市場─社會」組成的三重結構,非營利組織如何發揮中介功能,以不同以往的創新做法吸引社會的注目、市場的關愛、公部門的重視,讓無家者可以被理解、被看見,在居住、就業等面向上重新擁有選擇的自由,如此他們才有餘裕思考如何更有尊嚴的生活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