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原現場】(上)/仲介摃上移工組織,NGO:《壹週刊》遂了他的心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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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按:

4 月 14 日第 777 期《壹週刊》刊出「庇護中心遭控 成外勞轉職天堂」一文,在尚未出刊前因記者已經致電事件當事組織「桃園市群眾服務協會」,因此 4 月 12 日下午,協會便在其臉書社團「挺移工(TIG)」發表了「我們如何得罪外勞仲介,而上了壹週刊」一文,引起移工人權團體及相關人等嘩然憤慨。

NPOst 本篇(上篇)先還原事件,刊出《壹週刊》內容整理摘要,並附上群眾服務協會的回應(褐色字),(下)篇則是協會輔導員今日最新專訪,期望讓更多朋友清楚事件源由。至於「爆料」的仲介李先生,至本篇截稿為止尚無回覆。

 

移工救援團體「桃園市群眾服務協會」(以下簡稱「群眾」)於 2008 年成立,2014 年轉型成立外籍移工庇護中心,提供移工法律諮詢、緊急庇護、中文教學、就業服務與文化課程等服務,協助移工處理勞資糾紛、長期致力於移工人權。2014 年 10 月,「群眾」揭露永豐餘集團總裁何壽川違法雇用移工作為幫傭,後來更在雇主阿嬤毆打印尼籍移工希娣(Siti)影片瘋傳後,搶救希娣。

4 月 14 日第 777 期《壹週刊》刊出「庇護中心遭控 成外勞轉職天堂」一文,全文包括如下(褐色字為「群眾」事後之回應)──

《壹週刊》:「群眾」於今年 2 月 27 日上午至桃園機場阻止航警將兩名違反體檢規定的外籍移工強制遣返回國,但遣返公文明載兩人應在 3 月 1 日前離境。 

「群眾」:離 3 月 1 日還有 3 天,尚有時間向有關單位申訴,若移工並非自願,則不得強行遣返。

《壹週刊》:經記者直擊,發現移工在庇護中心「確實可自由進出,若跑出去打零工也沒人會管」。且許多移工經常一大早搭火車出去,直到晚上才回庇護中心睡覺。

「群眾」:庇護中心不是拘留所,無法限制被收容移工的人身自由,只要依照門禁管制規定,白天移工要去哪裡做什麼,確實管不著。

另一方面,為了保護安置地點不曝光,移工跟仲介約媒合多指定在較遠處公共場所會合,由合法仲介跟他們去看合法的工作,這是各安置中心和欲承接移工的仲介間的默契。

《壹週刊》:移工會當工人幫忙裝潢庇護中心,工資究竟如何計算?是否為庇護中心出錢?不得而知。

 「群眾」:確實有請男移工幫忙裝修庇護中心,但他們都屬自願性義工,沒有酬勞。

 「群眾」執行長杜光宇那其實是我們的志工義務幫我們裝潢,材料我們自己買,人工的部分就由這些師傅及義工義務幫忙。我們的男性外勞主動幫我們當助手,這全都是義務的。

 《壹週刊》採訪爆料的仲介業者李先生,李先生說詞包括──

只要外勞一通電話,「群眾」就到全臺各地搶人。移工進入庇護中心後卻能自由進出,懷疑移工於安置期間兼差打工。

 「群眾」:只要移工向「群眾」求援,依法「群眾」就可以將之安置,事實真相由檢警單位認定。

 「群眾」執行長杜光宇:外勞的管理就是出入要登記,晚上在管制時間前要回來,他們登記出去後要去幹甚麼那是他們的自由,如果有違法那就接受臺灣的法律制裁,關係上就是如此。我問過那(《壹週刊》)記者,如果你覺得我們拿政府經費要限制外勞自由,請問要如何管理?那記者也回答不出來。

「群眾」目前收容 48 名移工,每名每日可獲政府 500 元補助,每月光靠補助收入即超過 70 萬元。

 「群眾」:庇護中心每月光支出就要 50-60 萬元,不可能營利。

 「群眾」執行長杜光宇:這記者太偏頗他以為外勞庇護就有補助,天知道許多外勞庇護是沒有補助的,官方的說法就是同意安置但不補助經費。我們從來沒有以「有沒有補助」來衡量是否協助外勞。

關於經費問題,我很願意跟大家提一個大略的數字。我們有 11 名工作人員,每月薪資總支出 26 萬,加計勞退勞健保等大概逼近 30 萬,房租 10 萬元,外勞吃飯以及水電費一個月 15 萬(這不用懷疑!我們水電費每月超過 3 萬),雜費 10 萬,這些就在 60 萬上下了。

這樣的支出還是因為我們工作人員全職只領低薪,如果我們工作人員如同其他薪水行情,那我們根本就負的了。這篇報導說我們一個月收入約 70 萬,這是事實,我們協會目前只能維持四個月支出的週轉金,其他就沒有了。

我不知道這樣算營利嗎?我們這些錢也是進到協會,工作人員做多做少就是這樣的薪水,但大家都是根本做了最大極限的事情,如果每月有剩餘的就是作為準備因應各種狀況的準備金(常出現需要修繕或者繳稅或者額外的很多情況,那是在預算項目沒編在雜費裡面的)。

我為我自己的理念及價值觀負責,那不是錢不是利益更不是權力,要拿那些來想我們協會,那我想你們就永遠無法知道我們協會到底為什動力做這些。

 希娣在被安置後,在臉書上張貼打工的打卡單,上面詳細秀出上下班與加班時間。

「群眾」:希娣只在庇護中心安置約 3 個月即轉介新雇主,能跨類別工作是因為身為刑事被害人,不用再當看護工。

臺中市政府勞工局:移工若被性騷擾、性侵或凌虐,事實經勞動部認定後,可依法申請「跨業」,不用繼續待在原有行業工作,可跨越產業類別選擇工作。

一名印尼籍看護工蘇南西(Sunengsi)「不想幫年老雇主把屎把尿,打電話給『群眾』,『群眾』教她跑到外面大聲呼救,讓不知情的鄰居當證人,讓『群眾』順理成章報警,強制帶回庇護中心安置。」

同時懷疑蘇南西和其他移工「在被安置期間偷跑出去打黑工」,並強調蘇南西被帶走時身無分文,現在卻有錢買新衣服、和朋友吃喝玩樂到處打卡,每月還能匯款 10000 元回印尼老家。

且依規定每名移工在庇護中心只能被安置 60 天,但蘇南西已待了 4 個月,中間只轉介出去工作 5 天,又因不滿新雇主而返回,「政府的補助款是這樣花的嗎?」

「群眾」:無法得知蘇南西為何有錢,但「群眾」沒有教她佯裝被毆打。只要移工向「群眾」求援,依法「群眾」就可以將之安置,事實真相由檢警單位認定。

庇護中心管理鬆散,讓女移工在安置期間懷孕生子,「還要大家捐錢、捐物資,很荒謬」。

「群眾」執行長杜光宇:懷孕的那位外勞就是已經回國的印尼媽媽,她現在還常傳小嬰兒的照片給我們以解我們思念之苦。她的確是住在庇護中心期間懷孕的,她男朋友在另一工廠裡,他們在外面認識。這記者很想影射好像這印尼媽媽在我們庇護中心與男房客亂搞懷孕,很抱歉因為沒有所以他也不敢直接寫。

現在這印尼媽媽回印尼,她男朋友也在印尼,他們之前的關係風風雨雨分手一陣子,但現在復合已經準備結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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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月 12 日下午,「群眾」在其臉書社團「挺移工(TIG)」發表了「我們如何得罪外勞仲介,而上了壹週刊」一文,以下為摘錄──

在這幾年中,我們有遇到很多好仲介,真心替外勞在服務。但偶爾仍會跟某些外勞仲介起衝突,不多,但還是有。那些人,真是仲介中極少的害群之馬,才會做出那種拘禁外勞、苛扣工資的事情。

[……](部分省略)

我們援助過一位印尼籍外勞 S 小姐,她的仲介 L 先生,也是這次跟壹週刊檢舉我們的爆料者。這位仲介有一位印尼籍配偶,但是他對待外勞並沒有因此比較仁厚。他超收非常多費用,每載外勞去一趟市區辦手機,都要收一千元,連他的車手把壞掉,都要外勞賠,最後他宣稱外勞累積數萬元欠款,要從外勞薪水中扣。

去年九月,我們介入協助 S 小姐的案子,發現她被超收這麼多,大吃一驚,我們請勞工局開協調會,也通知 L 先生到場。當時 L 先生一來,先是拿出一張存證信函,威脅說大家法院見,再烙下狠話,說「我當過國會助理,我跟議員很好,還是暨南大學東亞所的,張正都是我學長」,還說「庇護中心有甚麼了不起,很囂張是不是?只是 NGO 屌什麼屁!」

但連勞工局也知道他們公司的惡行,一看到這案子,就嘆口氣,說「又是你們公司」。當場勞工局就訓斥他不可超收,李先生才悻悻然同意。

但從此,就是惡夢的開始,他開始一連串瘋狂騷擾我們,到處檢舉,所有單位都接到他的檢舉過,他還誣賴我們的翻譯非法打工。有一次,他曾經在一天內打了三、四十通電話騷擾我們一位女性社工,我們不勝其擾,但也拿他沒辦法。

目前,這位 L 先生還侵占了外勞的行李沒還,也還欠外勞一個月工資,但他依舊逍遙法外,他的臉書上,加了很多社運人士作好友,孫窮理、管中祥…等等。就是這麼一個有文化資源和條件的仲介,相信用他的人脈,相熟的記者,可以「給我們一個教訓」。而透過壹週刊,終於遂了他的心願。

[……]

透過仲介惡意的眼光,(《壹週刊》)記者攻擊我們領政府補助好像以此牟利。我想這位記者應該不瞭解,想拿政府的這一點點小錢,到底有多困難。地方勞工局包庇仲介的狀況嚴重,尤其是中南部,即使外勞受害情況屬實,承辦人也經常不給予安置經費,還曾指著我們鼻子痛罵,說我們只想增加他們工作量。勞動部也是經年累月的刁難,動輒退件。

這麼多人共同吃住,水電房租和食材的龐大開支,已經把我們的經濟壓縮到很緊迫,目前庇護中心現任幾位社工,都領極低的薪水,南來北往奔波、長時間勞動到體力透支,即使有補助仍只能勉強運作而已,但我們仍然收容了數十位沒有補助的外勞。幸好,透過挺移工臉書社團和部落格,有網友會偶爾寄米和沖泡包給我們,確實不無小補。

[……]

要有多硬的心腸,才能只看外勞的「亂」,不看外勞的「弱」?要有多大的誘惑力,才能寫出那些文字,去憑空描繪一件他自己也並不理解的邪惡?

無論我認為壹周刊多麼可惡,成為惡質仲介利用的工具,但我無法否認,記者和主編仍然是這社會的一部分,也是在這塊土壤上共同成長的人。他如果不理解我們,必定是因為,這社會確實還有一大塊的部分,沒有理解我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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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注:燦爛時光店長張正:【「挺移工」是個了不起的團隊】

前幾天,「挺移工」團隊問我,認不認識這位自稱我學弟的 L 仲介。確認姓名之後,的確是距離很多屆的暨大東南亞所學弟,印象中見過他,應該也講過話。

查了 FB 的對話,我和 L 仲介三年前曾經用 FB 聯絡一陣子,當時想去他管的工廠錄「唱四方」,後來無疾而終。最後一次聯繫是去年四月,他傳了一個電影的連結來希望我幫忙宣傳。

「挺移工」描述了 L 仲介在勞工局協調會的惡劣行徑,我不在場,不敢下斷言。不過無論如何,希望不要有人拿我的名字去這樣用。如果誰聽到有人以這種惡質的方式使用我的名字,也請不要理他。

「挺移工(TIG)」是個了不起的團隊。以拮据的人力與經費,替台灣撐起最低標的正義。

壹週刊這次很讓人失望。我的失望,「挺移工」團隊寫出來了:要有多硬的心腸,才能只看外勞的「亂」,不看外勞的「弱」?

 

【還原現場】(下)/挺移工組織:在臺北有記者蜂擁而至的事,在桃園沒人會重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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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POst 編輯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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