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北望遠鏡】從美國的族群歧視到臺灣的同婚衝突,我們如何面對撕裂社會的議題?
編按:
由專業國際 NGO 工作者褚士瑩坐鎮回答各種 NPO/NGO 相關提問的專欄【阿北私會所】轉眼就 2 歲了!今年開始,褚阿北與 NPOst 決定轉身探頭,向外觀察,從阿北在國際非營利組織擔任顧問工作的日常中,帶回國際間在社會服務領域裡,各種好玩、有趣的潮流與做法。這個從 2018 年開始的新專欄【阿北望遠鏡】要分享的,可能是一個小小的設計,也可能是一個巨大的野心,甚至是一個失敗的計畫或爭議的概念,但無論如何,都希望成為臺灣 NPO/NGO 工作者一種新鮮的思考。
ps. 雖然如此,【阿北私會所】精神不死,如果你還是有 NPO/NGO 相關的問題,還是歡迎舉手發問 喔!阿北心腸軟
又愛罵人,一定不會棄之不顧的!
我們話先說在前面,不論兩好三壞的投票結果如何,都不能改變明年 5 月以後,同志就可以結婚的事實。唯一影響的是立法院是否願意將同志婚姻設於「民法」或「另立專法」的區別。
所以如果反同團體在這個階段,根本不能反對同志婚姻的有效性,那麼支持同志婚姻的人究竟在爭什麼?就像呂秋遠律師說的,支持者爭取的不是「平等」,而是一個「不被歧視」的機會,因為另立專法並非「保障」同志婚姻,而是「歧視」同志婚姻。
呂秋遠進一步解釋,立專法就好像強調黑人的權利「等同於白人」,言下之意就是這 2 種人不一樣,「重點是,這個社會如何能從『我把你當人看』,轉變為『你本來就是人,不需要我來評價』的狀態。當人看,意思就是『你還不是人,但是我同意你暫時是人』。放在民法,才會『是人』,另立專法,就是把你『當人』。就像黑人在過去不能跟白人在同一所學校上課,但還是可以上課,是一樣的道理。」
律師呂秋遠臉書貼文如下:
「常識」未必都對,但你能面對嗎?
如果反同公投跟同志婚姻無關,那跟什麼有關?
先跳出來看一個例子。
隨著美國期中選舉進入衝刺階段,川普近來又把非法移民問題當作再次升高社會衝突的選舉工具,從選前承諾要在美墨邊境築起高牆,接著在邊境執行殘忍的「骨肉分離」政策,將非法移民的孩子硬生生從父母身邊帶走隔離監禁,現在又考慮重啟「零容忍」政策,直批移民威脅國土安全,揚言將派多達 1.5 萬名美軍前往墨西哥邊界,規模相當於美國在阿富汗的駐軍人數。
川普在歷史上最大的罪狀,恐怕就是為了選舉,不惜撕裂社會並引發極端主義。他的民族主義政策,或批評人士口中的種族歧視性政策,讓他難辭其咎。短短一個禮拜之間,發生了連續的仇恨事件,一件是佛羅里達州一名川普鐵粉,涉嫌向十幾名反川普人士郵寄自製炸彈包裹;另一件是持反猶立場的激進槍手,受到川普為白人而戰的演說煽動,在賓州匹茲堡「生命樹」(Tree of Life)猶太會堂開槍濫射,奪走 11 條命。
無論川普如何為自己辯護,如今美國境內極端主義以驚人的力度竄升,是不爭的事實, 正如我身邊一個民主黨政治評論家說的:「其實最沮喪的,不是因為川普說了什麼,或是做了什麼,而是我們不得不承認,這才是真正的我們。」
確實,川普沒有創造出任何新的歧視、偏見,他只是以一個投機取巧的生意人直覺見縫插針罷了。不只是移民、同性婚姻、綠色能源、進出口保護政策,這些美國的爭議問題,臺灣也通通都有,而且隨著選舉季節到來,也如出一轍的被拿來炒作 。
所以,回頭看臺灣的反同公投,也是一樣的道理。「同志可以結婚」這件已經確定的事情,根本不會因為公投的任何結果而被推翻,重點是,我們必須承認,臺灣社會對於同性戀的歧視,就像美國社會對於移民的歧視,一樣真實。
「理想」的人類社會是「沒有歧視」的社會,但是我們不能因為太熱衷於這個理想,而忽略了大多數人的成見,社會會被一個議題撕成兩半,這表示在現實上,目前的臺灣社會有一半的人歧視同性戀,而現在的美國社會,有一半的人歧視移民。這才是「常識」。
當然,「常識」不代表是對的,就像奴隸制度,也曾經是殖民國家的「常識」,現在幾乎所有人都會說這是「錯」的,所以我們不需要同意常識,因為常識不一定對,但是不能不知道常識是什麼,甚至否認常識。
常識告訴我們,現在的臺灣,還是一個歧視同性戀的社會,而現在的美國,還是一個歧視移民的社會。
你能接受常識嗎?拒絕接受常識,就叫做缺乏常識。
選舉會結束,傷口卻未必能癒合
問題是,選舉會結束,但被撕裂的社會,傷口卻不見得能癒合。
2010 年諾貝爾和平獎得主劉曉波發表了〈我沒有敵人〉講稿,其中有一段這麼說:
仇恨會腐蝕一個人的智慧和良知,敵人意識將毒化一個民族的精神,煽動起你死我活的殘酷鬥爭,毀掉一個社會的寬容和人性,阻礙一個國家走向自由民主的進程。所以,我希望自己能夠超越個人的遭遇來看待國家的發展和社會的變化,以最大的善意對待政權的敵意,以愛化解恨。
為了避免仇恨,造成傷口無法癒合,最後演變成莫名其妙感染死亡,我們可以試著用最大的善意,來看待這次的公投──
原則 1. 意識到我們仍停留在「淺薄民主」(thin democracy)階段
大多數臺灣人只將民主視為行使選舉權的機制,僅侷限於民主的權益、表決和政黨競爭等層面,著重在民主的「形式」,卻忽略了將民主深植於生活之中。所以,才會傳出反同辯論會,正方反方竟然都是反同團體;又或者是到教會為弱勢學童設立的安親班裡掛旗子、宣誓地盤等荒謬事件。
要從淺薄民主進到「堅強民主」(strong democracy),就是公民得意識到「選舉不只是投票」,真正的民主精神不只是投票結果,而是重視自己參與公共事務的公民身分,將民主視為人類理性生活的實現,將民主深植於生活之中的「民主人格」。
原則 2. 自律:自動自發的精神與獨立思考的能力
2015 年的宜蘭立委選戰,一群候選人共同發表「自律宣言」,裡面提到競選期間會做到「三要七不」,所謂的「三要」是要乾淨、要安靜、如果當選就要做好做滿;「七不」是不買票、不設宴、不期約賄選、不做負面文宣、不掛設違法廣告物、選舉活動不偷跑、不賄選。
其實,「自律」不限選舉,而是一個人要有自動自發的精神與獨立思考判斷的能力,就像一個專業運動員,訓練期間要能夠自我管理,比賽中要自我節制憤怒與暴力,日常生活中要避免侵犯他人權利與社會公益。
一個自律的人,也是一個為自己言行負責任的人,自己能做出選擇,並且要承擔選擇所造成的後果。因此,爭取民主與公義的過程中,當參與者面對不公平、受到傷害、產生憤怒時,別忘記憤怒與衝動都是魔鬼,而且憤怒的高潮只有 6 秒,不要在憤怒的高潮做出讓自己後悔的事情,學會與憤怒和平共處才是成熟的表現。
原則 3. 寬容:學習與寬容不同理念、信仰、價值和利益
被稱為「神學界之王」的歐洲中世紀經院派哲學家和神學家湯瑪斯阿奎那(Thomas Aquinas)曾說:「有些人的意見我們認同,有些人的意見我們不取,但對這 2 種人我們都必須愛。因為這 2 種人都在尋求真理,都在幫助我們求得真理。」現代公民也同樣需要具備與實踐寬容的德行,我們要學習與寬容不同的理念、信仰、價值和利益。
寬容,意味著尊重個體的自主性,不剝奪個體心智自由的空間,也就是英語常用的諺語所說的:live and let live(待人寬容如待己),自己活,也要讓別人活。不管我們的理念多麼不同,只要不對個人造成傷害威脅,我們就必須基於民主對個人的尊重,及保障個人言論思想的自由,予以最大的寬容。
別忘了,從現在的眼光看來,「奴隸制」與我們的常識,簡直就像網路時代跟恐龍史前時代的差別一樣遠,但是這些荒謬的信念所支持的殘暴制度,其實只在 100 多年前,還是大多數人的常識。當時的黑奴制度支持者,也毫無疑問的認為自己的智慧站在人類文明發展歷史的頂峰,但從現在的眼光看來卻是如此荒謬。
有沒有可能,我們現在誓死捍衛的所謂「價值」,在我們有生之年,回頭看卻是可笑至極呢?抱著開放的頭腦,不排除自己可能是錯的假設,用「堅強民主、自律、寬容」3 個原則來面對撕裂社會的議題,那麼無論選不選舉,我們都能夠繼續更好的一起生活下去。
延伸閱讀:
我兒子是個「像女生的男孩」:這是他的一部分,不是他的過渡期/《家有彩虹男孩》書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