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圖/鄭維婷
「人導法」的規則是這麼說的:「和視障者一起行動的時候,明眼人應站在距離一步之差的前方,視障者可以輕抓明眼人的手肘或搭在明眼人的肩膀,端看雙方的身高差異與走路習慣而定。」
你沒有點錯文章,這一篇不是〈定向行動〉,雖然我與王逸立老師有一樣的寫作條件:有兩隻貓、此刻正處於午夜的台北,但後天努力不夠,我尚未成為行雲流水的匪頭。規則也是這樣,原理一致,適用狀況卻不同。
早上 6 點多就得集合、不少人念著出門時捷運都還沒有發車、見了面先檢查衣服有沒有穿對、到會場還必須把隨身物品寄放到統一的地方,這麼「搞剛」的事情,每年卻有幾十萬人搶著報名。今年渣打銀行公益馬拉松,我們也帶著一百多位視障者與志工參與,配合主辦人本身跑過最長的距離,這一組是老少咸宜童叟無欺的 3 公里。
約莫 5 個捷運站的距離,通常是路跑賽事中最愜意的風景。但報名之初,許多視障朋友雖然躍躍欲試,卻緊張地說:「我平常沒在運動耶!」、「跑不動不就很丟臉?」、「一個小時回不回得來啊?」我像是個帶頭跳車的司機,忙著鼓勵乘客、要他們處變不驚,幾個抓著車門不放,總要推拉幾番才成。怎麼了,一定得跳嗎?沒事兒,好玩嘛!而且,自己做不到的事,怎麼好意思要求別人做?幸好我就是跑過 3 公里還活著回來的案例,現身說法,又說服幾個人啦!
有時候嚇不了視障者的,反而會嚇倒志工。志工裡不乏跑長程的好手,卻少有陪過視障者跑步的老鳥,這才發現世界上最近的距離不是眼前的 3 公里,而是心裡的恐懼。「他們看不到路不會很害怕嗎?」、「中途轉彎要怎麼辦?」、「要是讓視障者跌倒怎麼辦?」這次我不帶頭跳車了,載到坐立難安的乘客,保全措施對他們來說顯然比較重要:首先,基本上視障者「跑步」與「走路」時的視力相同,不會因為「跑步」而看不清楚路,就別多慮吧!轉彎,隨著彎轉就是了,從哪裡跌倒,就從哪裡爬起來囉!
你看得出來我很認真回答這些問題吧?我想一定是。可惜認真的女人最沒力,有些事情還是得交給專業的來。在路跑活動前,渣打銀行安排定向老師進行陪跑訓練,那是一個遇水則發的下午,在台北田徑場的迴廊,我們帶著志工,兩兩一組演練陪跑技巧。「人導法」的規則是這麼說的:「和視障者一起行動的時候,明眼人應站在距離一步之差的前方,視障者可以輕抓明眼人的手肘或搭在明眼人的肩膀,端看雙方的身高差異與走路習慣而定。」(你沒有點錯段落,這句是我複製貼上,為了文章能繼續往下。)因為負責注意路況,明眼人擔任引導者也合情合理,一樣需要幫忙看路,把走路換成跑步,視障者的視力不變,明眼人的角色卻有著微妙的轉折
走路時,兩個人的關係是建立在手肘或肩膀的連結,視障者能依此前進,也能隨著明眼人的肢體動態,感受地形高低變化;跑步時,雙手大幅度擺動反而容易誤導視障者判斷,被揪住手肘的明眼人恐怕也難以邁開身段,這時,兩個人的關係就需要一位新朋友來串連:「陪跑繩」。一人出左一人出右,陪跑繩牽起了兩方的手,這不是愛情故事,但願意找出彼此默契並一起向前的心情確實有點甜蜜。
步行時,走在前面的明眼人,不免掌控著路線,像跟著我走的視障者,爬樓梯的機率就會比搭手扶梯還多了些。兩個人的關係有漲有跌,跑步時若把陪跑繩變成主導視障者前進的工具,甜蜜的感覺就會馬上幻滅,細細的對應著不同頻率的呼吸節奏,配合著各自開闊的兩人四腳,關注四周但不張揚,注意方向但不氣昂,沒有人是引導者了,在跑道上的,都是跑者。
你看得出來我很認真回答這些問題吧,我想一定是。可惜沒體會過的事,光看文章是不夠的,來吧,來參與吧,你絕對會有新發現,例如:其實很多兩人四腳,都是用走的…怎麼了一定得跑嗎?不要緊,好玩,就好嘛!(笑)
本文獲中華民國無障礙科技發展協會授權刊登,原文在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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