褚士瑩專欄【阿北私會所】有錢上鋼琴課的孩子,不應該得到營養午餐補助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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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按

NPOst 邀請資深國際 NGO 工作者褚士瑩阿北,每週六晚上隔空問診(大誤),回答關於非營利工作領域的問題。無論你是志工、NPO/NGO 工作者、捐款人、有志投身公益者,都可以來填表單問問題喔!褚阿北每週將抽出 1-3 個不等的問題來回答,現在就來舉手發問吧!

很多事都想不通的偏鄉老師:

阿北,我是偏鄉學校老師,也要負責審核補助弱勢家庭。我班上有一個年收入將近 50 萬的家長,以單親的資格申請孩子一學期 1000 元的午餐補助。可是這位家長同時也遞送孩子鋼琴課的申請書,如果通過的話,每堂個別課就要 1000 元。我覺得,她如果有錢付得起鋼琴老師,是否不應該申請每週其實才 47 元的午餐補助?我應該要怎麼想、怎麼做才對?

沒有道德潔癖的阿北:

符合資格就該拿補助嗎?誰又能決定該不該給呢?

阿北主頁

符合資格就該領補助嗎?

我看到你遇到了一個難解的道德困境。

你很有正義感,認為正義跟資格無關,有限的資源留個最需要的人,才是補助真正的目的,不僅僅是「資格」是否符合的問題。

我認識一個在西拉雅國家風景區做有機咖啡農的郭雅聰先生,他說他很清楚知道自己是一個靠天吃飯的農人,既然靠天吃飯,當然就會有豐收的時候,也會有歉收、甚至血本無歸的時候,所以每次風災、水災之後,就算符合申請補助的資格,他只要覺得自己還過得去,就不會去申請。問他為什麼,他說:

「雖然我符合資格,但是我相信補助應該留給真正需要的人。」

這是為什麼我打從心底敬佩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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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來源:https://youtu.be/_DX1i62GS-8

我時常在跟社會福利領域的朋友討論臺灣為什麼一直無法像北歐國家那樣,走向令人羨慕的社會福利制度,我覺得有一大半是「資格」的錯。

以英國來說,老人長期照護的社會福利並沒有拖垮政府財政,原因是政府規定當一個老人需要長期機構照護時,政府有權變賣這位公民的動產及不動產,然後用這一筆錢來支付這位長照病人自己選擇的安養機構費用,直到他的財產(包括存款跟房地產總值)低於 23250 英鎊(約合臺幣 100 萬左右),政府才開始用福利金支付長照費用,直到這位公民壽終正寢為止。所以無論這位英國人富有還是貧窮,都能夠做到老有所終。

「這樣的制度,在臺灣能夠行得通嗎?」我在好幾個公開場合,曾經這樣訊問在場的臺灣聽眾。臺下的臺灣人每次都哈哈大笑:「絕對行不通!」

為什麼?很簡單,臺灣人太「聰明」。

因為聰明,所以如果啟動相同的機制,許多臺灣人第一件事就會趕快脫產,把存款跟房子都轉到配偶或是孩子名下,讓自己符合「資格」,可以讓政府全額支付費用。國家財政在很短的期間內,就會完全被拖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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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來源:衛生福利部【長照專區】

所以如果這位家長明明可以輕易付得起孩子的午餐,但只因為「符合資格」,覺得這 1000 元的補助不拿就「虧」了,以臺灣人的標準來說,並不是特別可惡的行為,即使這麼做並不符合道德正義的高標準。

作為一個學校老師,你應該扮演比法律更高的正義尺度嗎?

如果你的父母符合每個月領老人年金的資格,你會阻止他們領取嗎?

如果自己家裡都無法做到的話,我們要如何規定別人家應該按照比法律更高規格的道德標準行事?

誰能決定誰該領補助?

但從另外一個角度來看,你憑什麼決定這位單親媽媽不應該得到補助?你想當「正義魔人」嗎?

這個社會存在不少所謂的「道德魔人」與「正義魔人」,硬把自己更高的道德、正義標準套在別人身上,如果對方沒有達到這個標準,就猛烈攻擊對方,甚至進行人肉搜索,在網路上公審。

但對於這位單親媽媽,除了他每年收入 50 萬,只有一個孩子,同時申請(便宜的)午餐補助,以及(昂貴的)鋼琴課,你對她瞭解多少呢?你真的知道她的情形嗎?有沒有可能她每天被高額的醫藥費、債務,壓得喘不過氣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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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際上,這位單親媽媽後來在臉書上看到你的「不平之鳴」以及其他臉友的附和,私下寫了一封如下的信:

老師:

對不起,因為申請補助造成你的困擾,真的很對不起,我沒有很指望補助能幫我什麼,也許看所得你會覺得我薪水很高,但是每個單親面對的狀況不同,所得數字我只能說不能完全代表ㄧ個家庭的真實狀況。

小孩從出生到現在完全是靠我一個人請保姆顧,讓我在服務業靠業績努力賺能讓小孩好ㄧ點。我完全沒有家人支助和幫忙。才會想說申請看看補助,如果造成老師的誤解和困擾很抱歉。

所以,作為一個老師,看到這樣的正義得到「伸張」,你真的覺得舒坦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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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沒有可能,這位媽媽每個小時 1000 元的鋼琴老師費用,就是為了幫助孩子完成夢想,省吃儉用,一塊錢、一塊錢攢下來的呢?

你是不是潛意識中認為,一個需要午餐補助的孩子,要自己知道自己的身分跟斤兩,「不配」學習要花錢的樂器呢?

如果這個孩子想學鋼琴的欲望如此強烈,寧可不要吃午飯餓肚子,傾家蕩產或借錢也要付學費學鋼琴呢?

如果真的是這樣,身為孩子的老師,有權利讓孩子餓肚子,學習癩蛤蟆想吃天鵝肉的人生教訓嗎?

當然,這也都是假設,畢竟我不認識當事人,無法評斷。但我認為,作為一個擁有權力的人,更要提醒自己千萬別用自以為是的正義感來傷害別人。

有時候,即使出發點是好意,也可能造成對別人無法彌補的傷害。

希望在這個案例中,我們都能學到寶貴的一課。

作者介紹

褚士瑩

褚士瑩,資深 NGO 工作者阿北,年近沒有半百,打交道的公益組織超過百餘,喜歡胡搞,語不驚人死不休,從來不怕吵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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