褚士瑩專欄【阿北私會所】救人為什麼不能救到底?NGO 永遠的兩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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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提供/Sonya

 

 

編按

NPOst 邀請資深國際 NGO 工作者褚士瑩阿北,每週六晚上隔空問診(大誤),回答關於非營利工作領域的問題。無論你是志工、NPO/NGO 工作者、捐款人、有志投身公益者,都可以來填表單問問題喔!褚阿北每週將抽出 1-3 個不等的問題來回答,現在就來舉手發問吧!

NPOst 專欄作家 Sonya

身為香港 NPO i-Action 創辦人,我之前在 NPOst 刊出一篇「生命無價,生存有價:涼山深處的病危通知書」,是關於我在四川涼山阿布洛哈村用 4000 元人民幣(近  2  萬元臺幣)給一黑小朋友治病的事。

在那之後,我一直糾結的是,這個病是需要長久治療的,但村民沒有這麼多錢。我該如何讓村民不會養成依賴,又不會害了他們,才能持續幫助一黑?

我想過用借貸的方式。比如,每個月醫藥費 2000 元,i-Action 資助 1500 元,請他們自己出 500 元。但一開始我們可以先代為支出 2000 元,待年底他們有收成或可以賣豬時,看一共累計了幾個 500 元,再一併還款,這樣是否妥當呢?

很愛管閒事的阿北:

首先,這個專欄實未免變得太互動!為什麼連其他專欄作者遇到的問題,阿北也要管!

但念頭一轉,這不就是我理想中「農民學校」最棒的共學機制嗎?就像我們在緬甸時都會提倡,不該由從來沒種過田的農業專家來「教」農民,而該由農人之間互相討論,在彼此身上學習。

既然如此,我就來試試看吧!

阿北主頁

如果換成是阿北我,我會想辦法做對兩件事:把程序做對,並且把金額算對。

第一件事,我想知道這樣的資助計劃跟 i-Action 的宗旨有沒有違背。

到了 i-Action的臉書,我看到的組織宗旨是:

【i-Action】成立於 2013 年 12 月,是一個行動/計畫/平臺,藉廣聚大眾愛心與力量,鼓勵社會不同階層人士也可以力所能及的為人道盡一分力,以生命影響生命。

過程中,沒有施與受,而是透過雙方的交流,分享彼此生命中的擁有,可以是物資、信念、快樂,或是人生故事等。

我的媽啊!這種願景也未免太廣泛!(摔筆)

不過,資助病童確實沒有違背 i-Action 的組織宗旨。

我在緬甸執行的教育計畫,聚焦在讓瀕臨永久失學的非正式教育系統學童,讓他們能夠完成基礎教育。當時確實遇到棘手的狀況,就是其中一個受到資助的孩子眼力急速退化,如果不立即動手術就會永久失明,但是他們家非常貧窮,不可能出得起手術費,所以請求我們幫助。

眼科手術確實不在學童教育計畫的贊助項目中,但如果不幫助的話,這充滿前途的孩子就要失明了,該怎麼辦?

手術費就像一黑的狀況,雖然不多,要找個捐款者贊助不是問題,但是此例一開,後續的問題才是我們傷腦筋的地方。「畢竟這是一個社區,要用社區傳統的方式來解決。」這是我當時的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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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營這個非正式教育的學校,是當地的一間寺廟,寺廟的住持是村子裡的意見領袖,比村長還有威望,因為這位和尚識字、念過書,跟一般村人比起來見多識廣,又有悲天憫人的宗教情操,所以村人無論鄰居吵架或夫妻失和,都會來找這位住持,甚至來問六合彩的明牌,沒錢時也會拿著金鏈子、戒指來典當借錢,住持還真的就當高利貸,放三分利給村人。

「師父,如果你有錢,你會不會出手這件事?」我問。

「我會。」住持說。

「你會借錢給他,還是會無償幫助他?」我又問。

「這孩子會念書,也愛念書,但是爸爸早就死了,媽媽一手帶大這個獨生子,我如果有能力,會無償幫助他。」

「我知道該怎麼做了,謝謝師父。」我道謝完就走了。

隔天一早,我把這對母子邀請到寺廟裡,當著那些一早就來問明牌、請求開示,詢問家裡大小事的村人,拿了跟這一筆手術費同樣數目的錢,在他們面前捐給了寺廟的住持,接著住持轉手,原封不動將這筆錢交給了母親。

因為這錢是「信徒捐給寺廟」的善款,所以他們不用還。可是其他村人也不會因此覺得不公平,因為這筆錢的用途,是由地方上最有威望的人做主的,而不是我這個外人愛給誰就給誰,所以沒有人覺得不恰當。

後來這孩子很幸運手術成功,恢復視力,回到學校繼續上學。畢業的時候,母子倆還特別請我回到廟裡,當著住持感謝我們組織的幫助。

這樣聽來或許很奇怪,但是怎麼把不符合組織宗旨,卻有必要的捐款給予需要的人?首先,就是要把這一筆錢變成別人的錢,這個轉手的麻煩過程其實很重要,也會省去未來很多麻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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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件事,我想知道受捐助者部分負擔,是否合理。

這個需要 2000 元自付額 500 元的計算基礎,我想知道是怎麼計算得來的。如果希望他們養豬賣了豬以後還款,我們真的知道一隻豬要養多久、每個月的成本多少、可以賣多少錢,因此而確定這是農民可以負擔的數目嗎?

如果一黑的爸爸,每個月因此要額外多出這筆 500 元的負債,我們有沒有配套措施,幫助他增加 500 元的收入?

為了這個,我特別做了一點調查。目前大陸的農村或是一些小的縣城鎮,市場上賣的豬大多是農民家裡養的俗稱「土豬」,跟大城市裡有規模的養豬場不同,因為飼料也相對用得少或者不用,所以長得比較慢,飼養週期比較長。養豬場養 4、5 個月就可以賣,農村可能得養到半年至 8 個月上下。

但是豬肉每斤的價格基本上是固定的,所以農家養豬週期長,成本相對就高,所以每家也不會養很多,頂多就是 1、2 頭。

Sonya 說的這種豬,就是所謂的「過年豬」,鄉下人過年時當作年菜自家加菜用的,沒有對外賣。但是如果要還債,那就要另外多養。如果要多養,就得另外花一筆錢買小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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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的大陸農村,並不是自己養老母豬繁殖,大多數農村家庭頂多只能養到 3 頭左右的豬,然後另外去買已經長到 10 多公斤的豬仔。2016 年,買小豬的價格漲到了大約 1000 元左右。根據調查,農村賣豬都是賣生豬,一整頭喊價賣給豬販,一頭 120 公斤的生豬價格大概在 2200 元左右,這就是農民花半年以上養一頭豬,最後拿到的價格。

如果當地人餵豬吃的飼料,是自家種的玉米,或是山上地裡的豬草,那就可以不計算成本。也就是說,扣掉買小豬的錢,農家 8 個月可以賺1200元,如果養 3 頭賣 2 頭,那就是賺 2400 元,2400 元攤提到 8 個月的養豬期間,也就是每個月可以多賺 300 元。

換句話說,每個月只多賺 300 元,卻要還 500 元,這是一黑這樣的農家負擔不起的。為了 8 個月後賺 2400 元,要先拿出 2000 元買小豬,這也是一黑家做不到的。

所以如果換成是我,我會先出錢買兩隻小豬,請一黑家代養,8 個月後賣豬的錢,無論多於或少於 2400 元,都無所謂,就是還 i-Action 賣這兩頭豬的錢,賣得價格多一點、少一點,都不會造成一黑家的負擔,而這 8 個月的期間,一黑家跟所有的村人,也都會每天看到這兩頭「還債豬」,知道拿了人家錢不是不用還的。

從 NGO 工作者的角度,計畫的公平性跟合理性固然是重要的考量,但更重要的是,就跟做生意一樣,程序要對,數字也要合理。

NGO

巧思引導,賦權社區

此外,為了讓程序順利,我通常會用引導的方式,讓社區去主動思量出要怎麼還,能還多少錢,為了讓他們安心,我也會事先告訴社區, 我一定會努力爭取組織支持他們共同商議出來的結果,因為社區應該要主動告訴贊助者他們想怎麼做,而不是被贊助者告知該怎麼做。也就是在這樣的過程中,社區對於計畫才會產生擁有權/(ownership)。

因為,就算計算出來的數字一樣是月還 500 元,但如果是一個相對有錢的贊助者提出,社區就會覺得贊助者很計較,這 500 元自付額就是社區多出來的負擔,他們絕對不會想到贊助者是有成本的,只會覺得有錢人真不乾脆,1500 元都願意給了,為什麼摳這 500 元。

但如果最後是貧窮的社區自己提給贊助者這個方法,社區就會覺得用 500 元可以賺 1500 元很值得。雖然這需要很多的鋪陳跟繞遠路,但能因此讓社區覺得這個計畫是他們自己提出來的,才會有責任感,也才值得。

「做對的事,把對的事做好。」2 個條件,缺一不可,作為 NGO 工作者,希望我們都能常常彼此提醒。

作者介紹

褚士瑩

褚士瑩,資深 NGO 工作者阿北,年近沒有半百,打交道的公益組織超過百餘,喜歡胡搞,語不驚人死不休,從來不怕吵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