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論:行政院動支 100 萬美金援助雲南災區,是幫助還是禮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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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僅為示意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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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委會突然於9 月 5 日發布新聞稿指出,為展現人道關懷,行政院參照「前例」動用第二預備金,針對 8 月 3 日大陸雲南省昭通強震,透過海基會轉交 100 萬美金(約合台幣 3千萬元)予海協會,協助當地災後重建。

這樣的做法是否最為有效且適當?我們先初步整理一些資料供大家參考。我們也訪問了國際聯合勸募組織大中華區能力建設總監陳文良,他也提供了一些觀察與看法。

陸委會於新聞稿指出,民國 98 年台灣發生莫拉克風災,海協會轉交海基會捐款新台幣 21 億餘元;97 年大陸發生汶川震災,政府透過海基會轉交捐款新台幣 12.1 億餘元;99 年大陸青海玉樹震災、甘肅舟曲土石流及 102 年四川雅安震災,政府也分別捐助 100 萬美元協助重建。

第二預備金少於 5 千萬,不需先送立法院備查

我們先來看看第二預備金的法規規定。根據預算法第 22 條與第 70 條規定,第二預備金於總預算中設定之,其數額視財政情況決定之。而各機關動支預備金,其每筆數額超過五千萬元者,應先送立法院備查;但因緊急災害動支者,不在此限。以下三種情況可動支第二預備金,並可在事後編動支數額表,送請立法院審查:

一、原列計畫費用因事實需要奉准修訂致原列經費不敷時。
二、原列計畫費用因增加業務量致增加經費時。
三、因應政事臨時需要必須增加計畫及經費時。

綜觀上述,此次動用的第二預備金約合台幣 3 千萬,尚未該達向立法院備查標準,而政府援助 100 萬美元的依據,就是沿用 99 年青海震災、甘肅土石流及 102 年四川震災的援助標準。

台灣的經驗比金錢更有價值

對於此事,我們特別訪問了陳文良,希望他提出一些觀察。常往來於兩岸業務的國際聯合勸募組織大中華區能力建設總監陳文良表示,比起台灣提供大陸的金錢援助,台灣的災後經驗更為可貴。

他舉 2008 年四川大地震為例,台灣各公益團體組成 512 川震台灣服務聯盟,包括紅十字會至善基金會伊甸基金會海棠基金會等都派員前往災區傳承重建經驗;包括將大陸的社會服務工作者送來台灣培訓,以及派員前往災區協助當地產銷農產品,為農村找到經濟來源,或者是協助當地孵化社會企業。

陳文良說,大陸當地居民認為台灣的災後重建經驗很紮實,又因為兩方語言相通,彼此之間容易建立信任關係,當地居民也會認為與歐美經驗相比,台灣經驗更適合大陸在地轉化與操作;而兩地最大的不同之處,在於台灣社會服務的規模大約是  20 到 30 人,到了大陸規模就會高達上千人。

陳文良表示,大陸的救災經驗,也在經過一次次的經驗而更臻成熟,比如說此次雲南昭通強震的捐款整合迅速,捐款高峰約維持 2 周,而各大企業先不論是否為了展現實力較勁,各項救援都立刻到位,透過網路或智慧型手機向社會大眾籌款的第三方支付機制,也幾乎在災難宣布當晚就即刻上線。

行政院打算濟緩還是濟急?

據陸委會新聞稿,一個月前,雲南昭通強震規模為 6.5,造成 108 萬人受災、617 人死亡、112 人失蹤、3143 人受傷,房屋倒塌 8 萬餘間,損失慘重,確實需要各界援助。

不過,行政院選擇在這個時間點,捐出 100 萬美金(約 3 千萬台幣),若是為了禮數似乎太晚出手,若是為了幫助也顯得有點錦上添花。根據雲南網報導,截至 9 月 5 日下午 5 點,雲南省級已收到 74872.68 萬捐款(折合台幣約 37 億元),台灣的捐款相較之下未濟緩也未濟急,似乎有點可惜。

陳文良認為,考慮這個時機點的作法,若政府將 100 萬美金給台灣的公益組織,再交由他們前往雲南昭通長住,紮實的傳承重建經驗,或許會比直接將 100 萬美金當地更能發揮效應;何況大陸政府對於捐款的執行,是否交給具備社會公信力的組織執行,也是另一個變數,恐怕引發更多後續爭議

不過,對於境外救災援助,社會大眾期待台灣政府怎麼做?而怎樣的作法能夠真正對於災區有助益,又能有助我國外交呢?

 

photo credit: Zoriah via photopin c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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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介紹

張 傳佳

NPOst 公益交流站前任主編。畢業於台大公衛系、台大新聞所,曾從事主流平面媒體工作,長期關注社會議題,期待未來台灣能成為一個兼顧經濟發展與社會正義的地方。 因為是理組與文組混血,故追求理性與感性的平衡;發現社會之中有 100 個平行宇宙,希望可為宇宙之間搭幾座橋。不斷重新思考公民社會的政府、企業、公民的關係,期待看待或參與孵化更多具影響力的社會創新,尤其是因應網路科技時代的新方式。